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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2 / 5)

好像是,又能重新想起“愛情”這個字眼來了。不論我離它距離多遠,我賭氣不理它了,或者幹脆豪爽地把它忘記,但始終,它有任意門,九霄雲外也能瞬間堵到我的胸口。

嚴嚴實實地把我逼到一個絕境,又用它萬能的光讓我逢生。

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我到底是什麼樣子啊。整個人像一條剛剛從水裡打起的毛巾,一路被老媽罵著“地板都被你弄濕了你絞幹點不行嗎”,可依舊沒有辦法,沒有辦法的,稍微拗一拗就能在地面上濕答答地灑了一地。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下三分鐘就要站起來,十平方米的小房間能夠被我打轉成可以容納三萬人的舞臺,一首歌曲迴圈幾萬次地回蕩。

說白了,“愛”,或者“喜歡”又到底算什麼呢。到現在為止,我已經有些捨不得去回顧當初最甜蜜的日子了。倒不是因為回顧了以後就覺得現在的自己太悽慘什麼什麼的,當然這樣的理由也是有的,但不佔分量,最主要是,該怎麼講呢,那會兒真的太甜蜜了,讓人覺得是珍寶一般,所以是捨不得的心態,就想把它好好地藏著吧,既然它也不會丟,不管今時今日是怎樣,可至少在那段時候,我那麼地喜歡他,他也那麼地喜歡我——這樣說起來,已經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了,它曾經讓我不能控制地發光。

一口氣坐到了地鐵的終點站,跨出車門後面對完全陌生的地方,兩條擺放著的休息長凳,我挑了最裡側的位置坐下來。

手機還攥在左手裡。

現在想想,剛才在地鐵上,我八成已經引起了周圍乘客足夠的注意了。本來麼,差不多每隔兩分鐘就要從挎包裡掏出來看一看,右手換到左手,左手換到右手再塞回挎包裡去。好像我手裡握的不是著名品牌的智慧手機,而是神舟七號的發射控制器,需要我如此神經質地對待。沒準再多來幾次,它就能變成一隻鴿子似的,從我的挎包裡撲稜稜飛走,幫我最終完成這個簡易的魔術。

可什麼變化都沒有發生,那條簡訊的每個字,每個標點,傳送時間,收件人姓名,無論我幾次重看也沒有變化。

它就這樣簡簡單單地肯定在了一個路口上。

大概三十分鐘過去,我預感到什麼似的抬頭,旋即嘴上“嘖”了一聲,站起來對馬賽說:

“好慢啊。”

“列車一路停停走走的。”

“是嗎?難道又碰上地鐵訊號故障了?”

“大概是。”他挑挑眉,“等急了?”

“……是啊。”我不由得硬起脖子,“半個小時呢,怎麼,不行哦?”

“沒不行,我覺得有些高興而已。”

“……有什麼可高興的……”我不由自主地避開視線,可他預計的效果已經達到了,我聽見自己的聲音無形中提高了半個音節,“時間不早了,走咯?”

“好啊。”

我們一前一後朝著十米外的自動扶梯前進,只不過到半路馬賽突然喊住我:“或者坐電梯也行的。”

“什麼?”我回頭看他,“那不是給殘疾人士專用的麼?況且,就三層而已,有必要——”

他卻已經站進了轎廂,眼神一笑表示全然不贊同我的想法。

“年紀輕輕的卻那麼懶惰。”我皺起眉頭跟了進去。

“年輕的才叫懶惰。等年紀大了,那就不叫懶惰而叫骨質疏鬆了。”他背靠著角落朝我抱起兩手。

“是啊,好好抓緊現在它們還能握住彼此的時光吧。”我指一指馬賽的雙臂,“等以後只能隔著一座啤酒肚隔山遙望了。”

他莞爾:“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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