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錢這個東西就比較尷尬了。
她只是冷家的養女,所以她從不敢問冷家要零花錢。
冷父在出差之前吩咐過冷墨,每個星期給她一定的零花錢。
當然,這所謂的“一定”,是六位數!emmm...果然財大氣粗!
錢就在抽屜裡,但是她沒特別的需要,基本是不會拿的。
今天出來逛街,她想著自己也沒什麼東西要買,所以只抽了一張一百元。
這一百塊錢原本是揣外套兜裡的,但是她出門的時候又嫌天氣熱,把外套給脫了。連帶著那一百塊錢也給扔家裡了。
所以,她只能一臉尷尬地看著收銀員。
收銀員一臉凶神惡煞:“小姑娘,你是來吃霸王餐的吧!”
一共八百零九塊!
秦晨晨當時想死的心情都有了。
沒辦法,只能叫人來付錢。
借了個電話,一按號碼,才發現自己只記得冷墨的電話號碼。
她掙扎了好久,最後,一咬牙,一跺腳,打給了冷墨。
冷墨出現到付錢,再到把她帶回家,自始至終,一句話都沒說。
秦晨晨實在是忍不住了,只好說道:“我以後不亂花你家的錢了!”
誰知冷墨聽完這句話,終於勃然大怒。
他冷森地凝視著她:“那你當本少爺的傭人吧。零花錢,就當是給你的佣金!”
秦晨晨呆了。
還有這種操作!
但是,無疑,他說的是個好辦法。
她既然始終接受不了自己是冷家養女的事實,那就只好當他家的傭人。
有償勞動,總好過沒心沒肺地接受一切冷家給予她的富貴生活要好。
冷墨對她作為傭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時時刻刻餵飽他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