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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墨學治國 (1 / 3)

奉墨家學說為國學之首,實則就是主張以墨學為治國的主要思想,但這並不意味著李郃反對法治。

其實墨家也講法治,比如墨家主張的‘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它並不區分物件,這與法家主張的‘不分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有著異曲同工之處,並沒有什麼區別。

但為何法家能成為天下顯學,被各國奉為至寶,而墨家卻日漸式微呢?

原因就在於法家與墨家在針對國君與貴族階級方面的態度有所區別。

法家對權貴階級的態度,簡單通俗地概括就是‘不許犯法’,但凡律法所規定的禁止,一律不許犯禁,你若犯禁那我就要拿你;但若你不犯禁,那你平日干嘛還是幹嘛。

換而言之,法家的制度主要還是服務於國家,服務於君主與權貴階級的。

而墨家呢,它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還對君主以及權貴階級有著道德上的要求與約束,比如‘兼愛’、‘尚賢’、‘非樂’,‘節葬’、‘節用’等等。

通俗點說就是,墨家希望君主與貴族階級以身作則,且為了治下的國民能安居樂業而去兢兢業業地治理國家。

本來君主與貴族所擁有的權利,突然間就變成了一種職責、義務,這是不是就有點不對味了?

更別說墨家還反對社會等級觀念,反對‘天命’。

事實上,墨家也是有‘等級’制度的,就說墨家的領袖‘鉅子’,鉅子在墨者中就有著無上的權威,而墨者必須服從鉅子的領導,論紀律之嚴明,較之軍隊的紀律毫不遜色。

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鉅子與一般墨者又是平等的,並沒有任何特權,這就是墨家所提倡的‘尚賢’,即鉅子是墨者推選出來的賢者,他的權威是用於領導墨者,而不是謀一己之私。

甚至於,鉅子對墨者的領導是一種責任與義務,而並非權力。

墨家想把這套用在天下各國,天下各國的君主與權貴能接受麼?那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更別說墨家還提倡‘兼相愛、互動利’,於內又主張‘財產相分’,恨不得要讓天下回到三皇五帝時期,似各國君主與權貴這等既得利益者,怎麼可能會接受?

再加上墨家又主張維護工、農利益,限制王權與貴族階級,反對戰爭等等,毫無疑問都會遭到君主與權貴階層的抵制。

但李郃卻不排斥這種思想,反而感覺墨家思想……唔,有點莫名的熟悉。

或許是曾在類似的制度下生活過,李郃並不排斥墨家學說中那種種不被天下各國君主與權貴階級所認同的思想,他認認真真與墨踐討論變法的可行性,打算以墨家學說為主體,編纂一套法律用於治理少梁。

這份熱切,讓墨踐都感覺不可思議。

他驚愕地問李郃道:“子梁,你能接受我墨家所提倡的‘兼愛’?”

李郃毫不猶豫地說道:“此次我少梁之所以能擊退秦國,全賴舉國上下臣民團結一心,寧死不肯屈服於秦國,倘若‘兼愛’指的是兼愛我少梁的臣民,讓我像對待兄弟姐妹那般對待國人,我為何不能接受?”

墨踐反而一愣。

半晌他又問道:“那對待他國之人呢?”

李郃笑著回道:“鉅子也看到那些從河戎國投奔而來的難民了,在我少梁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一幫他們也並沒有什麼,甚至於,倘若這些河戎難民想要留在我少梁,願意接受我少梁的法律,我也會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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