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哭哭啼啼讓媽媽擔心的,可她又有什麼辦法呢,銀鐲就在手上,隨時都能看見,她不想回憶都不可能。
思念,像一劑毒·藥,在她心裡紮根、蔓延,毒性擴散到四肢百骸,讓她沒法像個正常人一樣生活。
只是,她不願意再讓媽媽擔心了,她回來,不就是想讓媽媽放心的嗎……
便強撐著打起精神,懼怕出門,就在家裡寫起小說來。
半年後,《皇叔不可以》一文大火,迅速簽約出版販賣影視。
明楚楚的筆名叫墨楚,朋友都勸她把小說賣給靠譜的大公司影視化,但她堅持把小說給了一個沒什麼大名氣的小公司,還親點要公司旗下偶像男團裡一個叫肖湛的小鮮肉出演男主角。
肖湛,同他很像,穿上戲服就更像了。
有一次,明楚楚偷偷到劇組探班,躲在角落對著肖湛的背影哭成了淚人,不料竟被他發現,出於關心,他走過來安慰她,但她看著他的臉哭得更兇了,抽抽噎噎好半天才勉強止住。
靠這部小說販賣的一系列版權,明楚楚得了一份不菲的收入,留給明月蘭養老足夠了。
女兒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作為母親,明月蘭將明楚楚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要重要,她比任何人都希望她能健康快樂,可在她回來後,她知道,她沒有一天是真的快樂。
為了不讓她擔心,一直在偽裝演戲,夜深人靜時,有好幾次路過她房門,都能聽到裡頭傳出壓抑的哭聲。
“墨染……”
“對不起墨染……”
“我好想你,墨染……”
墨染?
是她小說裡的那個角色?
明月蘭看過小說了,內容和明楚楚說過的穿越後的經歷差不多,事到如今,她不得不相信那些都是真的。
女兒會回來,是因為怕她難過,活不下去。
可看著她每天強顏歡笑鬱郁寡歡的,她又怎麼忍心?
明月蘭開始找工作,有福利保障的那種,還養了一條狗一隻貓。
她想告訴明楚楚,就算她不在了,她也能好好活下去。
不知道為什麼,她有種預感,自己的女兒……終將離去。
事實上,對北堂墨染的思念,對孩子的惦記,的確折磨的明楚楚不成人樣。
回來一年多了,她瘦了十多斤,整個人幾乎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就算強撐著也沒法有很好的精神。
九月末時,下了一場秋雨,涼意漸漸驅散夏日的炎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