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她還把那半根手指嚼碎了,連骨頭渣子一起,吞了下去。
那些人像看見了魔鬼,嚇得一鬨而散。
沈濯呆滯地坐在地上,坐了半夜,落雨也沒感覺。
當她清醒過來,她有些迷茫,手腳很酸軟,手裡還有個瓶蓋——她做了什麼?
她遮遮擋擋回了宿舍,卻被舍友以尖叫將這一副悽慘景象擴散了出去。
事情終究被報告給了警方。
於是她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診斷結果很快出來了:人格分裂。
但是很輕微。
醫院倒是熱情地表示想給她治療,但她的父母卻冷冷地表示:不惹她就不會犯的病,算什麼病?也用得著花錢治?
她回去繼續上學,學校裡多了許多的指點。
還有人覺得那幫流氓地痞誇大其詞,所以來惹她的人反而比以前更多了。
沈濯只好打更多的架。
父母?
他們的意思很簡單:用賠錢嗎?不用?那就打吧。
沈濯索性去了體育中心報了個班學打拳。
這樣一來,她就能知道怎樣做可以最省力地把對方放倒,她的心髒就不會那麼難受了。
但打架這種事,似乎是會上癮的。
到了沈濯高中畢業時,她懵懵懂懂地出現在派出所的時候越來越多。所以,未滿十八歲的她,再次被醫院通知了父母:你們的女兒病情加重,必須要住院治療,否則,她一定會鬧出人命來的——不是她殺了別人,就是她自己的心髒驟停。
沈濯高考前兩個月是在吳興市精神病醫院住院部的最高層度過的。因為她屬於那種萬一觸發,就會有最可怕的暴力傾向的那個型別。
高考過後的第三天是她的十八週歲生日。
她的父母用下面這段話當做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從今天起,你殺人就要償命了。從今天起,我們不會再負擔你的生活成本了。從今天起,你活你自己的吧。”
她的母親,又加了一句,作為額外的溫柔:“不想活了就拼命打一架,你那心髒估計也折騰不了幾回了。”
她很迷茫。
她記得自己一直都很溫順的。她會打架?
無論如何她都無法想象自己打架的樣子。
她在自己最平靜、最理智的時候去拜訪她的主治醫生。
老大夫挺惋惜地看著她:“你有人格分裂,但是主人格掩耳盜鈴。所以,你現在的狀態,只是騙自己,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其實,你心裡都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