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聽到各種吹拉彈唱練習聲,儼然就是個歌舞團。
“二位稍等片刻,我這就去召集人前來。”
焦嬌打量這間演習所,空空蕩蕩的一個大屋子,只有一些軟墊、凳子,放樂器的架子。
不多一會,人來了,各自拿著各自的樂器,和之前焦嬌說的差不多,古琴、箏、笛子、大鼓,還有一個,碰鈴。
同時還有一位女子,她什麼樂器也沒拿,想來她便是演唱者。
柳師傅簡單做了介紹,之前這些人便知道,這首詞曲是定遠侯府大公子的夫人所作。今日一見,沒想到少夫人那麼年輕。
柳師傅道:“我們先合演一遍,少夫人先聽聽看。”
“好。”
雖然說是第一次排練,但合樂應該怎麼合,他們之前已有商榷。
不愧是雲韶府,不愧都是名家,編曲沒讓焦嬌失望。第一遍合奏,基本已經接近焦嬌的期望值。
焦嬌說道:“我覺得,這首詞讓男子來唱,效果會更好。”
那名演唱女子說道:“少夫人是覺得奴家唱得不好嗎?”
焦嬌對她自稱“奴家”有些彆扭,不過憑心而論,這名女子唱得的確不錯。至少比她好。
可是這首歌的原唱是男子,所以焦嬌有種先入為主的印象,這首歌,男子唱出來比女子唱出來更能感動人。
焦嬌道:“不,你唱得很好。這首詞,雖然描寫的是一位痴情女子,但如果以男子來講述、男子演唱,愈發更能顯得故事悽美。”
那名演唱女子心中不服。但她與侯府少夫人地位懸殊。她只不過是名官伎而已,而且還是個未成名的官伎。原本她還想借著這首詞曲,一鳴驚人。可是少夫人一句話,就斷送了她的前程。
雲韶府裡的樂師,大多是自由身。特別是像柳彥這種,行走在各大達官顯貴府中的樂師,是受人尊敬的。
但云韶府裡的歌姬、舞姬,基本都是奴籍。他們有的是從窮人家買來的,有的是被處罰官員的妻子、女兒。
這名歌姬,就是被處罰官員的女兒。她十一歲進雲韶府,如今已經四年了,很快就要被分派到伎館去。在走之前,如果能為自己掙下名聲,將來在伎館的待遇也會好些。可是少夫人一句話……歌姬暗暗咬唇。
柳彥覺得少夫人說得有道理,但是,演唱的男子不好找。
柳彥說道:“少夫人有所不知,雲韶府裡沒有歌者男伎。”
“啥?”焦嬌聽見個捂耳朵的詞:“男妓?”
“伎”與“妓”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