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分,林風和陳立軍等三人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麻辣香鍋點了點東西。
上次因為周晨文想花錢購買毛毛的事情,林風和周晨文之間有了一些隔閡,不過面子上還都是過得去的,所以這次林風請客,周晨文也來了。
四人一邊吃著東西,一邊閑聊著,只聽趙凱道:“風哥,你那隻小狗呢,這兩天怎麼不見了?”
“我在外面租了個房子,讓它自個兒在外面住了,我白天過去看一看,畢竟在寢室不太方便。”林風開口道。
“那隻小狗長的是真挺酷的,我從沒見過那個品種的狗啊,那到底是什麼品種?”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變異了吧。”林風開口道。
周晨文聽了兩人的對話,眼珠子轉了轉,他對於毛毛,也非常的喜歡,周晨文家裡條件不錯。
在寢室裡,他家條件也是最好的,周晨文也自小就喜歡養狗,養過不止一條狗。
毛毛是他見過最漂亮的狗了,可惜哪怕他當時說要高價購買,林風也不答應。
不過現在,周晨文卻是有了另外的想法,那隻小狗現在獨自在外面租的房子待著?
如果自己讓人去把狗給偷回去,那自己不就擁有那隻狗了?
周晨文這個人,總體上不壞,不過人有些自私。
在寢室裡,他也把自己當成了整個兒寢室的中心,其他人都圍繞著他轉,或者說,全世界都圍繞著他轉。
之前沒有什麼沖突的時候,大家關系還是很好的,不過,在林風拒絕將毛毛賣給他之後,他心裡其實很不滿意的。
在他看來,林風一個窮逼,過的緊巴巴的,自己說要大價錢買狗,既滿足了自己對狗的慾望,同時給接濟了林風,林風有什麼資格拒絕?可偏偏林風就拒絕了。
而現在,林風又和校花一起看電影,成為了寢室裡甚至學校裡的風雲人物,這讓一直都覺得世界繞著自己賺的周晨文覺得,自己從主角變成了配角,因為對林風的不滿意。
所以,在他想到用偷狗這種方式得到毛毛的時候,他也沒有任何的內疚的,反而覺得理所當然。
接著,周晨文裝作很隨意的問道:“你還單獨租了房子啊,是準備和趙大校花出去同居的吧?在什麼地方啊?”
林風知道周晨文對自己的狗有想法,不過他沒有想過周晨文會想著偷狗,所以林風直接將自己的住址說了出來。
聽到了這個地址,周晨文更加高興了,這下子,那隻狗就屬於自己了!
周晨文因為買過不少的寵物狗,所以和狗場的人比較熟悉,同時也認識兩個專門偷狗的狗販子。
這些狗販子所做的事情,本身就是犯法的,所以周晨文若是花錢請他們去偷某隻狗,他們是肯定不會拒絕的。
而且偷狗這種事情,即便真的被抓住了,大多數情況是拘役,頂天了關個半年,風險並不高,而且也不容易被抓到,所以周晨文只要付出不高的代價,就能把林風的那隻狗偷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