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著吃著玩著,閻母留給他們的錢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直到這時候,閻摩才意識到自己要去賺錢了。
“覓兒,咱們錢不多了,哥要去賺錢。”在城裡生活有段日子了,閻摩懂了不少生活的要義,比如想買東西要給錢,想有錢要工作,還有的人是含金湯匙出生,天生家財萬貫,但他們明顯不屬於那一類。
閻覓也明白兩兄妹的困境,乖乖點頭:“哥要去做什麼?”
是呀,做什麼這事閻摩很頭疼,他是個粗人,又沒一技之長,要說還是打獵最在手,可城裡壓根沒有打獵的地方,連只兔子都找不到,就算有也是關在籠子裡養的。
最讓他不能理解的是把鳥也關在籠子裡養,鳥有翅膀,你不讓它飛,它作為一隻鳥還有什麼意思?鳥也是有尊嚴的好吧!
他從小和鳥獸蟲魚一塊兒自在過活,最懂什麼是自由,他要是被人關起來估計會發瘋咬人!因此,完全不能忍受任何有生命的東西被人拘禁起來。
第一次見到賣鳥人時,還偷偷放過他的籠子,被人發現連追了幾條街,幸好他腿長跑得快。
閻摩再三思索,幹不了耗腦子的,出力氣跑腿的肯定沒問題。像是劈柴、跑堂、碼頭搬運,他都做過。那些東家見他帶著一個瞎眼妹妹四處奔波不容易,他又是身強力壯、四肢健全的青年男子,東家們很快就同意收留他做夥計。
在做夥計的地方,甚至有大娘大嬸子看上他。雖然樣子不修邊幅,但重在人高馬大能出力氣!
只會讀書考科明的文弱男人,在現實生活裡可遠不如能養家餬口出力氣的男人吃香,要替他說親的人天天都登門拜訪。
不過,閻摩通通以要照顧年幼妹妹為由婉拒了,說妹妹雙目失明可能要留在身邊一輩子,怕拖累了姑娘們。
大娘大嬸子們無不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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