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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給弟弟送學費 (2 / 2)

紫紫笑著說:“看著又怎麼啦?我是你弟弟!”

“好,你就鬧吧!”姐姐的臉在弟弟的背面,但當弟弟放了手,臉轉過來時,芳芳的眼裡滿噙了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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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紫問:“姐姐,你怎麼啦?”

“我高興。”姐姐說,“我真的是高興!”姐姐又說。

小時候,姐姐帶弟弟去過麥當勞。但這一次,他們沒有去麥當勞。芳芳拉著弟弟走了一段路後,找了一家咖啡廳。

坐下來,芳芳說:“麥當勞太吵鬧,人多,這裡人少,方便我們說話。”

“可是,這裡很貴的。”弟弟也是節儉慣了,不想浪費。

芳芳早就轉哭為笑了,臉色燦爛著,彷彿未曾哭過,她看著弟弟說:“姐姐很久很久沒有看見你了。明天是你十八歲的生日,就算姐姐替你慶祝生日呀!”她故意說十八歲,其實弟弟已經十九歲。

紫紫說:“姐,十九歲呢!媽媽講,我和你的年齡都少記了一年,你二十一歲,我十九歲,你八四年的,我八六年的呀。”

弟弟這一說,芳芳又想起了爸爸和媽媽的爭執來。九三年,媽媽說芳芳七歲,可以上學了,爸爸卻說,芳芳還只有六歲。那一年,學校新生少,六歲兒童也招,爸爸就同意了。進校門那天是爸爸去報的名,芳芳在花名冊上登記的就是六歲,而村裡報戶口竟然寫的也是六歲——八五年。

其實芳芳也依稀記得,自己應該是七歲。左鄰右舍也都說,女孩子年紀造大有好處,可以早嫁人家,於是,就這樣一直錯誤下來了。

芳芳歉意地笑了笑:“管它十八還是十九,反正你已經大了。熬過四年,就可以工作了,姐姐高興啊!”說著,叫來服務員,問弟弟吃什麼。

紫紫像姐姐一樣老實,在城裡的叔叔家寄讀兩年,從來沒有進過咖啡館,僅僅跟堂弟沈青去過一次麥當勞,那還是堂弟付的帳。現在,姐姐帶他來這裡了,有點不自然,緊張地說:“隨便。”

芳芳覺得反常:弟弟剛才興高采烈的,此時卻好像心事重重。

在高考的前兩期,叔叔打電話跟芳芳商量,說紫紫的成績好,必能考個好學校,不要浪費了,讓他最後兩期到城裡去讀,有他弟弟做伴,互相促進。學費和生活費也不用你操心,我是他的叔叔,會安排好的。

芳芳那時跑業務業績並不好,一個月僅拿千多元的底薪,因此有叔叔替她減輕負擔,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不過,她也擔心,叔叔家的那個兒子沈青,是調皮搗蛋的主,上房揭瓦,下河捉鱉,打架鬥毆,稱王稱霸,如果跟他整天在一起,別說他自己考不上大學,可能還要影響到紫紫。

後來當叔叔把沈青痛打了一頓,沈青大有改變後,芳芳也就同意了,當然也跟叔叔說,學費和生活費她都負責,即便這兩年沒有能力支付,日後也一定補上。

弟弟是乖孩子,他高興收到姐姐寄給他的每一分錢。姐姐那會兒,公司上班包吃晚餐,中午她從來只吃四塊錢一碗的桂林米粉,連續吃了半年。當半年後業績提升,每個月可以拿到三千四千,有時候甚至超過五千時,她才讓自己吃飽飯,而寄給弟弟的生活費也從每月的三百增加到了五百。

看著姐姐瘦瘦的身子,弟弟也是心疼,他僅點了一份揚州炒飯。

芳芳說不行,把揚州炒飯換成牛肉飯,再加一個果盤,另外重頭戲加上蛋糕。最後給自己點一份最便宜的麵條。

在等飯菜來的過程中,芳芳看看左右,拿出皮包裡包好的塑膠紙包,交到弟弟手中,叮囑說:“這裡是八千塊,收好!都開學兩天了,姐現在才送學費來,不要怪姐喲!”

紫紫接過,輕鬆地說:“姐,其實你不用專門送來的。我給沈青打借條了,每個學期的學費借他的,等我畢業上班了還他。”

芳芳斥道:“不行!他當兵,哪來的錢?”

堂弟沈青高考的成績太差,就不準備上大學,說要去當兵,到部隊去鍛鍊。芳芳既高興弟弟和堂弟關係好,但又憂心紫紫把叔叔當作依靠,最終缺了自我奮鬥之心,於是堅決反對弟弟向弟弟借錢。

當場,芳芳拿出手機,逼著弟弟給沈青發了個簡訊,才安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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