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沒什麼大事兒,我丈夫今天早上死在路上了,唉,是被車撞死的,我想去幫它收屍,可是路上車太多了,人類看到我根本就不會停的,我又要看孩子,真得沒辦法,所以就是希望吳墨可以幫我那口子收屍,順便埋了。”
“這個簡單,說地址,還有你們的情況。”
“我是一隻麻雀,我的家就在郊外新建的那條公路邊上,那裡有一排電線杆子。”
“行,我知道了,現在就告訴他。”
片刻之後,吳墨又發了一條資訊進去。
“搞定了,吳墨說下班後就過去,一定不會忘記的。”
“太謝謝了,定向紅包已經發過去了,你幫他收一下吧,那是我們築巢的時候撿來的。”
吳墨點開紅包之後,就聽到了一個悅耳的提示:“恭喜你獲得金戒指一枚,原價四千塊,物品已經發快遞了,注意查收。”
我暈,這也太先進了吧,還有金戒指?四千塊?這就算是折價出售,估計也能賣個一千多吧。
吳墨沒想到自己只是答應幫對方一個小忙,居然就得到了這麼個紅包,他以前不知道紅包是什麼,不過現在總算是有點明白了。
之後又聊了一會兒,便到了吃飯時間,吳墨還是第一次在電視臺食堂裡吃飯,這裡的夥食可比以前大學的時候好多了。
在這裡,他居然還遇到了自己以前特別喜歡的一個大記者文青。
她姓文,叫青。
文青最厲害的地方就在於她不僅僅長得美,而且還喜歡為民請命,所以在民間,老百姓都喜歡叫她新聞界的鐵娘子。
“文姐,你好啊,我叫吳墨,以後也是咱們海河電視臺的記者了,您可要多關照啊。”
或許是某種錯覺,讓吳墨以為文青會跟倪豔一樣對他那麼和藹可親的,可是他錯了。
文青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然後點了點頭,就直接跟著一個年輕帥氣的中年人出去了。
吳墨別的沒看出來,不過那中年人身上的衣服品牌倒是認出來兩種,分別是阿瑪尼和古馳。
手中的車鑰匙標誌他也認識,沒看錯的話應該是蘭博基尼。
帥氣多金啊,估計是文青的男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