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螢幕上出現林威才藝表演的一段,只見他蘸墨揮毫八個大字一揮而就。尊法守規、愛國利民。
艾松不由讚道:“顏風柳骨,字寫得確實不錯,內容更佳!我聽你說林威在大學時曾選修法律。
而且知法、懂法、遵紀守法,徵信系統從沒有過任何不良記錄。
那麼他為什麼會和人發生衝突,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呢?”
婉瑜搖頭道:“我是法盲啊,對此也說不清楚!不如我們請教一下這方面的專家,聽聽專業人士怎麼說”
艾松一聽點頭道:“你這個主意不錯,下面就讓我們來連線滬旦大學法律系的胡長卿博士,讓他從專業角度給我們分析一下”。
下午五點,蘇曉怡的母親陳美瑤接了一個電話。
就聽電話那頭道:“大姐這件事情我很難做啊。事件被炒起來了,屁大點事,現在已經上升到輿情榜首位,壓都壓不住,連市裡主要領導都關注這件事情了”。
陳美瑤問道:“難道就這麼算了”?
那人道:“沒辦法,法律是講究證據的,他提供了完整證據鏈,證明他是正當防衛。按照相關法規,傳喚時間最多不能超過24小時,市律師協會的副會長,也上節目為他背書”。
陳美瑤心煩意亂的道:“那就先關他24小時,小小為了他跟我鬧絕食,他攪得我家宅不寧,不能就這麼算了”。
那人急道:“大姐,你可別亂來。滬市可不比其他小地方,現在是6g時代,網路無所不在,真要是捅出簍子來,誰也幫不了你”。
第二天早上九點多鐘,朱警官將核查筆錄給林威看了一下,道:“事情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這件事你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不過因為事出有因,狄強是蘇長河家的保全。
他當時正好碰到你們在酒吧,見當事人袁虹和蘇曉怡都喝了不少酒,有些擔心,想找袁虹過去了解一下情況。
自己又不便出面打擾,才找了個藉口,讓那兩個和他一起去酒吧的男青年出面幫忙。
沒想到這兩人喝了點酒,做出這種事情來。
現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兩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罪,觸犯了法律,如果你堅持立案,我們可以申請羈押。但是狄強事先並不知情,不負法律責任。”
林威聽了愕然一愣,沒想到事情和他想的並不一樣。
先前他還以為在遊戲中得罪了人,才被下套針對,沒想到竟然是因為蘇曉怡。
林威又不傻,這件事他一想就明白了,肯定是蘇曉怡她老媽搞出來的。
如果不是自己練過武,又懂法,結果只能是自己被打個頭破血流,吃個啞巴虧,最後不疼不癢的賠點醫藥費,不了了之。要不然哪兒有那麼巧合的事情。
林威深吸了一口氣,心中一陣煩悶,道:“立案,但可以接受調解,隨後我會派公司的法務來跟進這件事情”。
朱警官聽了也沒多說,直接辦理了相關手續。
林威拿回腕機,把後續程式走完,這才出了派出所,他正要離開,就見前面幾名記者圍了上來。
一名面目姣好的女記者連忙道:“您好林先生,我是遊戲快播的記者張玲,您能接受一下我的採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