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你剛才只說了園區管委會會出錢,我能支配的錢到底有多少?”李華趁著嶽峰巒還未走出會議室,問道。
“你給我小心點。”嶽峰巒一臉不高興的道,“當心變成小財迷。”
“財迷怎麼了,我是理直氣壯的群眾小財迷。”李華拍了拍胸脯。
“十萬……”嶽峰巒丟了這一句話,快速離開了會議室。李華這傢伙,不是省油的燈,呆得越久付出的代價越大。
慘。
李華也打算回村,回村之前,他去便民服務中心看了看,至少有個把月沒有去便民服務中心看過了。
總是看見新聞,但是不知道具體建設怎麼樣,聽小道訊息,市上已經有人下來調研了,也許要擴大推廣面積。
看完便民服務中心,李華去趙小花的辦公室看了看,已經有辦公的跡象了,但是依然沒有什麼人氣。
趙小花和顧雅南會議結束就返回了縣城,那邊的事情還比較多,沒有多做停留。
返回村委會,李華立馬召開了一個會議。
會議佈置了三件事,第一,做好現代農業園建設的心裡準備。第二,繼續研究濱南村基礎設施建設。第三,立馬著手人行便道的建設。
“人行便道的建設,我請示了鎮上領導了,由村委會實施。”這是李華的最後一句話,但是卻讓眾人目瞪口呆。
村委會實施?
說實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如火如荼的現在,到處都是建設專案,但是直接拿給村委會建設的,少之又少。
為什麼?
第一,如果工程達到一定額度,這就是屬於招投標範圍,即便不是招投標,那也是邀標,需要工程資質。第二,如果村委會來實施,那麼質量誰來保證?而且,群眾監督意識那麼強,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但李華不是這麼想的,這一次的人行便道很短,幾萬塊錢的小事情,如果找施工隊,除去人家管理費啥的,也沒有多少真正的花在質量上。
所以,這事他請示了領導,由村委會安排實施,一方面為了把更多的錢花在人行便道本身上,另一方面也是增加村幹部的收入,自從扶貧工作開始之後,村幹部也基本上變成了全職幹部,天天都在村委會做事,但是他們一個月也就一千多的待遇。如果不用這種機會讓他們勞動增加收入,時間長了也難免出現一些亂象。
之前李華也思考過,現在村幹部年齡偏大,在走訪群眾的時候他就想要物色一些後備幹部。但他失望了,沒有一個人願意再加入到村幹部隊伍,最大的原因就是收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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