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大一點恐嚇的力度就是了。”
洛楓輕描淡寫的的一句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目禮, 你看,還說不是恐嚇?
“我這也是為了辦案呀!”洛楓跳腳了, “警校也是有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的吧, 運用專業心理學知識開展案件偵查工作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審訊室裡的賀世興看了一眼手機,他收到了洛楓的建議,畢竟是老江湖,看完資訊臉上表情是沒有任何變化的,但是他的內心已經開始醞釀飆演技了。
“劉老闆,雖然你非常想救你的員工,專門跑過來自首, 但是就憑著你自己說人是你殺的, 我們可不會接受,畢竟辦案還是需要證據的, 不可能隨便一個人跑來說他殺了人我們就立刻逮捕他。我們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但也不想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說到這裡賀世興突然停了停,看見劉慶春眼神裡已經開始出現焦慮, 馬上又接著說,“唉,我能理解你對彭安的感情,但謀殺罪這種事情,我們不可能因為理解你就亂來。你回去吧,我們也不為難你,誰殺的人就應該由他自己承擔後果,我們不會放過他的。”
尤其最後一句,語氣溫柔之中帶著剛烈,充分展現了人民警察誓死要嚴懲犯罪分子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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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慶春最後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了,“我有證據。”
等的就是這句話了,賀世興心裡都跳起來了,但依然強行忍住了內心的激動,依然是面無地說著, “請開始你的表演,不, 請出示你的證據。”
後面劉慶春坦白交待的事情甚至都有些超出了洛楓等人的預測。
按照劉慶春所說的,當年劉慶源想對他圖謀不軌,掙扎過程中推倒了醉醺醺的劉慶源,非常不幸地劉慶源摔倒的時候頭部撞到尖角上。祁豔紅一看自家男人出事了,頓時失去了理智,拿著刀就撲向劉慶春,但在扭打過程中,被劉慶春反殺了。
然後,劉慶春脫掉了劉慶源和祁豔紅身上的衣物,把他們放進絞肉機裡。而劉慶春所說的證據,便是劉慶源和祁豔紅的衣物以及那把誤殺了祁豔紅的刀。因為擔心用火燒的話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劉慶春選擇挖個坑,默默地將那些東西埋在地下。
至於彭安,當時他在外面送貨,他並不知情。劉慶春只是在多年之後才跟彭安說起這件事情。
賀世興無法判斷劉慶春說的話裡面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假的,但確實是在劉慶春所說的地點挖出了劉慶源和祁豔紅的衣物,以及一把刀。
最後劉慶春和彭安都被送上了法庭,劉慶春是因為劉慶源、祁豔紅的案件,彭安則是因為二十年前的案件。
公訴方並沒有以故意謀殺起訴劉慶春,因為劉慶源、祁豔紅三更半夜的闖進劉慶春的家,跟主觀故意的謀殺並不符合。
雖然劉慶春為彭安解決了“人手鳳爪”的案件,但彭安並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雖然是有二十年追訴期的法律規定,但根據法律規定已經被正式立案逃避偵查的除外。彭安沒有看到後面的法律規定,所以說有時候學習還是要學深,學透,一知半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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