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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鍾情 (2 / 3)

重生一回,想不到竟然華麗麗的思春了。

天吶,大白天的,這也不能怪她,主要是眼前的男人太帥氣,太儒雅,讓她情不自禁的……一見鍾情了。

對,她很確定,自己一見鍾情了,對一個陌生的男人一見鍾情了?

男人的聲音低沉柔和,好脾氣地重複著自己的要求。

“我想要喝一杯奶茶,謝謝!”

林瀟瀟趕緊拿起賣奶茶的勺子,快速收起了自己小女兒家的心態,不自然的詢問。

“哦,那你是想要紅豆奶茶還是焦糖奶茶?”

眼前這個男人,不管是穿衣打扮還是修為函養都應該屬於上乘,按理來說,這種男人是不應該來買地攤奶茶喝的。

可人家偏偏來了,那她總得有點專業素養,報出自己的商品品種型別。

聽了林瀟瀟的話,魏青柔和的表情沾染上一絲笑意,讓人如沐春風。

“哦,原來還有兩種奶茶?”

說到這裡,男人的語氣頓了頓,單手遞過了手中藍色的保溫杯,語氣比之前更加柔和了。

“那就給我束一杯焦糖奶茶吧!”

紅豆奶茶,以前他喝過覺得味道不怎麼樣,甜甜膩膩的,好多小女生都愛喝。

焦糖奶茶還是第一次聽說,就試試焦糖奶茶的口味。

反正他也只是一時興起,想要嚐嚐鳳城的奶茶味道。

“好的,請稍等!”

林瀟瀟接過男人的藍色保溫杯,用勺子從焦糖奶茶桶裡面小心翼翼的舀出一勺焦糖奶茶,再小心翼翼地倒進杯子裡。

這是一個男性通用的保溫杯子,外面是一層磨砂的藍色皮革料,內膽則是景德鎮陶瓷內嵌,拿在手裡,感覺沉甸甸的。

趁手的重量彰顯出它不菲的身價,正所謂什麼樣的主人,用什麼樣的杯子,從杯子的細節就可以推測出男人的身價和地位,絕對不凡。

所以林瀟瀟拿著裝滿奶茶的勺子,在男人柔和的目光中,緩緩地倒進保溫杯,既然發現自己的手有點抖,她從來不知道,自己賣個奶茶手還會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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