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丁輝就自愧不如了,他可沒有多少商業頭腦和豐厚的身家。
京城林家的大公子可不是浪得虛名的,身後有強大的家族做後盾,自己本身也不是個吃素的,就在鳳城,據他調查得到的訊息,林松名下的資產早已經到了讓人驚歎的地步,就連最近崛起的那幾個零食加工廠什麼的都可是他的產業。
更別提他的那些隱性收入了,比如和林瀟瀟的投資,每一筆都是賺的,不管是投資實業還是投資股票,林瀟瀟都讓你他賺得盆滿缽滿。
而林松前段時間拍下的那兩塊地,因為一直閒著給林瀟瀟種向日葵,竟然在無形之中也實現了市場增值,那兩塊地比剛買進的時候至少漲了二百萬。
所以在和林松比豪氣,絕對是吃虧的,丁輝一向是個聰明的人,更何況,他的目的也達到了。
成功在大碗奶茶店混得一份早餐,還時不時的可以噁心林松,那他以後走路都自帶殺氣了。
這麼想著,丁輝站了起來,雙手抱拳朝林松的方向拱了拱手,清悠悠的道。
“林大公子果然豪氣無比,丁某甘拜下風,我有事先走了,下次再會。”
林松給個小費都能給出一萬塊錢,他就不要去成那個英雄了,還是趕緊滾。
省得在這裡丟臉,反正以後他都要上這裡吃早餐,何愁找不回場子呢?
林松依舊坐在餐桌前,甚至都沒有看丁輝難看嘴臉,嘴裡喝了一口鮮榨的果汁,幽幽的道。
“丁公子慢走,小爺我就不送了。”
小樣,竟然和他鬥,不管是鬥錢財,還是鬥腦筋,還是鬥家事,這丁輝簡直弱斃了。
也不知道這丁輝哪來的自信,竟敢一次次的挑釁他,難道是跟陳夢娜在一起工作久了?都會沾染上這種自不量力的毛病。
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林松突然就理解了丁輝能自不量力的原因,完全在於有一個看不清自己定位的老闆陳夢娜。
看著坐在餐桌前的林松一副拽的跟個二五八萬似的,丁松心裡恨恨的,但又無可奈何。
畢竟人家實力擺在那裡,自己確實是弄不過人家,只好汕汕的告辭了。
大妞正在操作檯里弄椰條,看見丁輝離開只是隔著透明的玻璃,朝他點點頭示意。
畢竟再怎麼說人家也算是上門的顧客?包月吃一個月的早餐就給二千六百塊錢,也算是大主顧。
他們一家子人,包括林松和丁輝在內。一個月的早餐,頂多就要六百塊錢,就可以吃得很好啦。
其餘的二千塊完全是白賺的,當然要給人家個好臉色了。
可惜了,雖然大妞給了丁輝好臉色,丁輝的心裡依舊很是不爽,畢竟遇上一個處處都比自己要優秀一大截的男人,是個人心裡都會不舒服的,因為人家動不動就能把你比下去?哪怕隨便甩個小費,都能把你比到塵埃去。
丁輝這回深深明白賺錢的重要性,轟著油門快速的朝臣夢娜家走去。
他得趕緊去找陳夢娜落實一下,公司現在緊急開展的幾項事項,不然,沒有陳夢娜的親自拍板同意,公司所有的事情都得停滯的,等陳夢娜回來。
只要公司按下暫停鍵,錢什麼的,自然是賺不到了,更不要說超越林松那拽得二五八萬的臉了。
好在去香林公館的路很好走,不過幾分鐘的時間,丁輝的巴博斯已經來到了陳夢娜迦別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