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啊,大哥,你這麼帥,這根皮帶配你再合適不過了,才三塊五。”
“好吧,那我也買一根。”
看熱鬧的人有一部分人開始變成了買主,緊接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掏錢。
畢竟這小姑娘賣的東西,都不是什麼值錢的?好在實用。
林瀟瀟忙著小臉通紅,臉上的笑容就沒停過。
她就喜歡財源滾滾而來的感覺。
雖說大部分是零票子,但只要是錢,零錢就零錢吧,總能有換成大錢的時候。
而且你得尊敬時代,這時代大票子確實少,大多都是塊票和毛票。
吳嬸站在遠處,看著林瀟瀟從擺攤子到賣出去東西,再到收錢收的不亦樂乎,20分鐘都不到。
身後揹著的那個小包包就已經鼓起來了。
心裡羨慕的不要不要的,她怎麼沒看出來呢?
“這小女娃兒,還是個撈錢能手啊!”
這麼賺錢的活計,她是怎麼想到的?
想想自己苦哈哈的給人縫縫補補,每天賺個一毛八分的,和林瀟瀟的地攤生意比起來,簡直就是小魚見大魚。
讓人鬱悶死了。
果然,這人就不能有攀比之心。
這麼想著吳嬸就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苦逼的人。
人家小林還那麼年輕,賺的比她多。
可見小林也是個有本事的,得,待會兒回去得和她取取經,學學這生意是怎麼做的?
更好的生活,誰不期盼?
她雖早已經過了青春年少,到了人老珠黃的地步,一看到拿錢拿的手都軟了的林瀟瀟。
吳嬸就覺得自己的生活特別的有奔頭,感覺全身的熱血都在叫囂,都在沸騰。
她要做一個有所改變的人,成不了大事,至少要做一個小林那樣的小老闆。
林瀟瀟當然不知道吳嬸已經被她的生意所打動,發誓要成為她那樣的小老闆。
還在那裡呱唧呱唧的給人介紹商品,然後樂滋滋的拿著錢。
一個晚上過去了,林瀟瀟拿著97塊錢,笑得是合不攏嘴。
想不到一個小廣場上的人們購買能力如此的強悍,差不多一晚上就能賺100塊錢。
她就知道地攤生意是很有前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