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雖上了年紀,可遠遠沒到老眼昏花的地步,確定一下位置,還是敢肯定的。
這一點,王廷芳是有著自己的驕傲和自負的。
既然確定了自己所在的方位,接下來林瀟瀟的心裡就安定了許多,開始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既然是在同一個小區,那就好辦了,咱倆先把身上的衣服撕下來,撕成一條一條的,然後按照我說的那樣,咬破手指在布條單寫血書。”
林瀟瀟說著,已經伸手從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了一塊布條,一副說幹就幹的樣子。
笑話,她被關了那麼多天,竟然不知道自己就被關在周家別墅附近,如今確定了位置,自然是得想法子逃走。
周家是何等人也?住的別墅小區自然是上風丘水的地方,而能同周家住在一起的人,自然也是非富即貴,家中總有保姆,司機或者是小孩之類的人,出來溜達溜達。
萬一,這些人出來溜達的時候,恰巧看見他們扔的布條呢。
只要有任何求生的機會,林瀟瀟都決不能放過,比起成為一具冷冰冰的屍體,她更想自由自在地活著。
王廷芳看著林瀟瀟麻溜的從身上撕下一塊布條,咬破手指就開始寫字,心裡不由得有點怕怕的,顫著聲音問道。
“咱們真要寫血書嗎?”
何止是真,她已經看見林瀟瀟在用自己的血寫字了,那認真的小表情,就連她自己都覺得害怕了。
咬破手指本身就很疼,何況還要用自己的血寫字呢,王廷芳表示,自己的小心臟快要受不了了。
“嗯!”
林瀟瀟嗯了一聲,忍著疼痛繼續用流著血的手指在布條上寫著字。
很快,一條沾滿血字的布條就弄好了,林瀟瀟連眉頭都沒皺一下,直接將手中的布條遞過去,對王廷芳道。
“你年紀大了,就不要寫血書了,這個血書我來寫,然後你負責把這個寫滿血書的紙條從小孔裡塞出去。”
就王廷芳那害怕的小表情,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別以為林瀟瀟看不出來,她是在恐慌,恐慌林瀟瀟讓她用自己的血寫血書。
林瀟瀟看破並不想說破,人年紀大了,就會害怕很多事情,不想用自己的血來寫血書,那就算了,那她就自己寫吧。
誰讓她是晚輩呢?將來要是她和周驀然結婚了,家人矛盾緩和了,王廷芳也願意接受自己,那她還得稱呼王廷芳一聲婆婆呢。
誰讓自己是小輩呢?這些流血犧牲的事情就讓她幹吧!
林瀟瀟的話,讓王廷芳心底忍不住一暖,接過林瀟瀟用自己的鮮血寫的,血還未乾透的布條,眼睛裡突然就湧上一陣熱流,不禁在心底暗暗的想。
“都到了最關鍵時刻了,林瀟瀟還謙讓著她,儘管這小姑娘嘴上不叫她婆婆,其實心底還是拿她當婆婆待的,不然的話非得讓她咬破自己的手指,寫血書不可,如此看來,這小姑娘本質真是善良啊!”
想到這裡,王廷芳對林瀟瀟的好感,忍不住又上升了好幾個度,似乎有點明白為什麼周驀然非得讓林瀟瀟做自己的媳婦,原來那小子看女人的眼光還是挺可以的嘛。
當然,心理雖對林瀟瀟產生了不少好感,王廷芳嘴上卻沒說什麼,拿著沾滿林瀟瀟血跡的布條,湊近那個小孔上,小心翼翼的將布條給扔出去,為了確保這布條扔出去之後能飄散的更遠,王廷芳在布條從小孔飛出去的一瞬間,還刻意用自己的小拇指將布條塞送的很遠。
就這樣,小黑屋內的婆媳一刻不停的忙碌,一個用自己的鮮血在小布條上寫血書,一個不停的從小孔把那些血書給扔出去,以求讓人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