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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2 / 4)

因為這一天發生的事情太過突然,除了最小的懷瑾和芯子裡是個成年人的呦呦,剩下的兩個孩子都還在震驚和不可置信中沒有出來,恐怕就連譚麗娘都有些懵,因此一家五口誰都沒心思說話,熄了燈各自懷著心思睡去了。

第二天天亮的時候,呦呦是第二個醒來的,她睜開眼的時候譚麗娘正在悉悉索索地穿衣服。烏藍色夾襖棕灰色裙子,這身衣服上一次見天日還是兩年前外祖去世時,如今家中“再逢喪事”,不得不翻出來。穿完夾襖和裙子,譚麗娘又在外頭套了一件白麻衣,正在繫帶子的時候,看到呦呦醒來睜著眼看她。

譚麗娘走過來在呦呦的頭上停下來,撫了撫呦呦的臉,又給她掖了掖被子,說:“時間還早,你再睡會兒,娘去做早飯。”

呦呦躺在被窩裡,用臉頰蹭蹭譚麗孃的手心,小小地打個呵欠,閉眼睡去。再醒來的時候,天色已經大亮,還在炕上睡著的只有自己了,連小懷瑾都醒來正伸著胳膊由大姐陶陶給穿衣服,兩個人都是深色衣褲,外頭罩一件白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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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瑾什麼也不懂,大姐給穿什麼他就穿什麼,然後轉頭看到呦呦醒了,就對她咧著嘴笑,還伸出一根食指在臉上劃拉,意思是“二姐睡懶覺羞羞”,呦呦才不在乎,對著懷瑾做了個鬼臉,然後開始起床穿衣服——在陶陶的幫助下。

才吃過早飯,譚家的大門就被敲響了。譚麗娘看看時辰,還不到弔唁的時間,這麼早誰會來?

來人不是別人,正是昨天陳公公的兩個隨從之一。這人手裡捧著一個白瓷骨灰罈,胳膊上還挎著一個包袱,見譚麗娘出來,就將手裡的骨灰罈子遞給她,“這是陳舉人的‘屍骨’,因為得的是癆病,請他做西席的那戶怕傳染,自作主張燒了。”

譚麗娘心知肚明,也不做聲,接了骨灰罈子就要轉身回去,又被來人叫住,把胳膊上挎著的包袱遞給麗娘,“這是陳舉人的一些物品,請您收下。”

譚麗娘看了一眼,搖搖頭沒接,“您找地方燒了吧。麻煩了。”說完轉身回了院子,卻在關大門的時候被來人攔住了。

“譚娘子,”那人左右看看壓低聲音說:“你不為自己也要為孩子想想。”說完將包袱往骨灰罈子上一放,轉身離開了。

譚麗娘低頭看了看,關上大門抱著包袱和骨灰罈子回屋了。回了屋子,她就把靈堂上那個裝了灶灰的醃菜罈子拿下來,換上手裡這個擺好,然後提著包袱進屋,在四個孩子注視下開啟包袱。

包袱一開啟,呦呦就倒吸了一口氣。包袱裡面並沒有什麼衣物之類所謂地“遺物”,而是一摞銀票,數量不少,面額卻不大,有五兩十兩的還有三十兩五十兩的,只在最底下有五張一百兩的。呦呦算了算,這些銀票差不多能有一千兩。

一千兩哎!一千兩是什麼概念?以花呦呦在種花家時的白銀價格來算,1g白銀是差不多二十塊,50g是一兩,那就是差不多一千塊。一千兩白銀就是……一百萬!

一百萬啊!暴發了啊!可以在除了北上廣以外的二三線城市買一套四五十坪小型公寓加平裝了哎!如果租出去的話,就可以當包租婆了!如此想著,呦呦就忍不住露出財迷的笑容。

“小妹,你在笑什麼?”一家子都對著這個包袱裡的銀票和銀子發愁的時候,花呦呦忍不住笑出來聲,惹得陳懷宇不得不出聲問她。

呦呦回過神來,發現所有人都在看著自己,並且一副愁眉不展的樣子。呦呦才發現自己興奮過頭了,為了掩飾她的失態,她假裝天真地看向譚麗娘,說:“有銀子了啊,有銀子是不是就就能買肉吃了?娘,我想吃肉!”

其實呦呦大概能理解譚麗娘他們的想法,無非就是“不受嗟來之食”“不接不義之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之類的想法,可是呦呦不一樣,呦呦有自己的想法。別說是陳士梅忘恩負義拋棄妻子攀附榮華在先,就算是和平分手協議離婚,還要給未成年的孩子以贍養費呢,四個孩子一千兩已經算少的了。

此時呦呦看到譚麗娘臉上出現一絲鬆動和心疼的情緒,又注意到她說到想吃肉時懷宇和陶陶渴望的目光,以及懷瑾大力吞嚥口水的動作。呦呦決定再加一把火。

“不能吃肉嗎?那我不吃肉了,娘,留著銀子給哥哥交束脩買紙筆吧!”呦呦“懂事”地說,同時還大力嚥了一口口水,手指卻在背後悄悄捅了一把懷瑾。

懷瑾也不知道是突然開竅了還是怎麼的,揚起巴掌大的小臉看向譚麗娘,可憐兮兮地說:“娘,肉肉。”

譚麗娘看看眼前的四個孩子,陶陶雖然說是十歲了,個子卻和八歲的懷宇差不多,頭髮也不夠黑不夠順,這樣下去怕是要出問題。再看陶陶身邊的懷宇,穿一件洗到發白的蒼藍色書生袍,頭上的書生頭巾也快要沒了顏色,之前她去他的書房看到他在用一支快要禿了的毛筆還笑著安慰自己很好用不需要買新的。懷宇的身邊是呦呦,呦呦今年按週歲算是四周歲,虛歲五歲。因為三年前的一場病,醒來後就像變了一個人,不再膽小懦弱,反而古靈精怪,以至於自己覺得她懂事了不用操心太多了,現在才發現,這個孩子瘦的厲害。挨著呦呦的是最小的懷瑾,自從懷瑾生下來就格外虛弱,一場病接著一場病,到現在連蛋羹都沒吃過幾次,更別說肉。

譚麗娘把四個孩子挨個看了一遍,又想到那個良心被狗吃了的男人,她做了一個決定:收下這筆錢,不為別的,就為了孩子們想吃肉就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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