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貝貝對他的話很不解,但再問他卻不肯說了。
沈南成催著她去收拾東西,準備換酒店。
他知道這種事情知道得多了對許貝貝不好,通知秘書時只說酒店離專案地址太遠,讓換到利氏集團和港口新城之間的酒店。
aanda感覺奇怪,又見陳律師臨時過來,隱隱覺察是出了事,但不敢多問,連忙重新訂了酒店,通知研發部的人當天搬地方。
沈南成徵求了許貝貝的意見,在等警方通知的過程中,同時委託陳律師對酒店提起民事訴訟。
週末兩天很快過去,週一一大早,警方那邊傳來訊息,正式對郭有策進行立案偵查。
也就是說,郭有策強’奸罪名成立。
週一沈南成不得不去利氏處理公事。
許貝貝根本離不開他,像小尾巴似的跟著去了。
還好今天研發部的人去了專案地,只有aanda和一個助理在辦公室這邊,兩個人和陳律師正好有獨立的空間可以商議。
許貝貝聽見進展,暗自鬆了一口氣。
她之前不懂,原以為碰上這種事情,可能到最後要自認倒黴,沒想到這麼順利就立案了。
再聽陳律師解釋,這種案子一旦宣判,至少會處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那為什麼好多人遇到這種事情都不報警呢?”許貝貝有些不懂,說完她想起那天那個警察的態度,有些理解了,“是不是因為輿論的壓力?”
“這只是一方面。”陳律師解釋說,“最重要的是強’奸罪名的舉證非常困難,時間地點太過私密,常常沒有人證物證,咱們這次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我、我好像聽到過一個說法,就是要是帶了那個……”當著兩個大男人,許貝貝有些說不出口,支吾了下,才繼續,“就是那個……安全措施,就不算是強’奸,是這樣的嗎?”
“可以這麼說。”陳律師臉色不變,跟她解釋,“因為一旦帶套,就很難檢測出男方dna,缺少了關鍵物證。”
許貝貝聽得有些憤慨,又不知道怎麼說,下意識地靠向沈南成。
沈南成卻關心:“他什麼時候會出來?”
“拘留期滿之後可以出來,但是限制居住,這一時期必須等到批準才能離開南興。”
“限制居住?”沈南成琢磨了下,問,“離開會怎麼樣?”
陳律師就事論事:“這種時候一旦未經許可離開,那就可以直接批準逮捕了。”
沈南成不動神色地應下。
等陳律師出去之後,他鬆了一口氣,感嘆道:“第一次覺得,還好你作。”
許貝貝疑惑:“為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