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那麼容易,”楊安搖搖頭,“皇上有令,有舉報盜賊並坐實者,盜賊家產歸於舉報者。”
“如果我輕易把錢文銀放了,那就是偏袒盜賊,被皇帝知道了可是大罪!”
“所以在沒有找到證據之前,不能放他?”
“正是。”
“可是怎樣才能找到證據?”趙七看向楊安,“難道大人已經有把握,所以故意放了那三人?”
“故意放人是真,”楊安點點頭又搖搖頭,“但有把握倒是未必。”
隨後,楊安帶著趙七又趕回衙門,叫來幾名屬下,如此這番吩咐一遍。
第二日,楊安帶著趙七繼續到信州府衙門審案。
孫連三等人早已在楊安之前趕到,等候多時。
昨日楊安宣佈退堂之後,三人結伴回家路上,經過交談一致認定,衝著楊安的表現,叛錢文銀是盜賊,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所以他們興奮不已,以為陰謀得逞,一大早就趕了過來,就等著宣判之後,瓜分錢文銀的家產。
楊安升堂後,將孫連三及另外兩人傳進公堂,隨後當著三人之面,喝令將盜賊錢文銀提上堂來。
可出乎三人意料的是,衙役帶來的不是錢文銀,而是一個壞訊息,錢文銀昨天死在牢裡了,死因不明。
三人目瞪口呆,楊安也不敢相信,再三跟衙役確認後,才無奈地告訴三人,盜賊確實死了。
孫連三咬定,錢文銀一定是畏罪自殺,恰恰證明錢文銀是盜賊的身份。
因為錢文銀是他們三人舉報的,所以根據律法規定,大老爺應該將其家產判給他們。
楊安當然不會讓他們如意,兩手一攤,說本官能理解你們的感受,也很同情你們,可是本官必須依法辦事,不能知法犯法。
依據法律規定,叛錢文銀是盜賊,是需要其本人進行簽字畫押的,之後才能將其定罪。
而現在錢文銀死了,無法簽字畫押,所以也就無法將其定罪,無法定罪,所以也就無法將他的家產判給你們。
三人登時傻了眼。他們雖然很不甘心,可楊安說的十分在理,而且態度陳懇,他們不得不接受。
最後,三人失望地悻悻離開。
從衙門裡出來後,三人一邊哀嘆運氣不好,一邊咒罵楊安為什麼昨天不直接斷案,要是昨天出了結果,就算今天發現錢文銀死了,他們也照樣可以得到錢文銀的家產。
他們沮喪地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孫連三忽然提議,不如再幹一票,另外兩人一致贊同。
按照老規矩,三人一人在前面,兩人在後不遠處跟著,在街上尋找起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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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孫連三就在街上發現一個年輕胖子,此人沒有隨從,花起錢來卻很是大方,聽口音也不像是外地人。
三人此前早已商量好,有權有勢的人家,他們不會打主意也不敢打主意,只有像錢文銀這種,小有家產,卻又無權無勢的,他們才放心大膽地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