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大老爺,冤枉啊!”張五的母親憤憤不平,“難道撿東西也要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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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需要證人,又如何證明東西是你兒撿來的?”崔懷遠咄咄逼人。
“證人?”
“我就是證人……”
“我能證明東西是我兒撿來的。”
張五的母親彷彿醒悟了一般,期待的眼神看向楊安。
“楊大人,看到沒有,”錢縣令再次勸楊安道,“這就是一個瘋婆子。”
“楊大人,還是退堂吧。”
“退堂之後,下官和崔縣尉給您賠罪。”
“慢著,讓我再仔細想一想。”楊安對錢縣令的話,聽而不聞。
楊安起身背向所有人,陷入了沉思。
此案如果是真,楊安覺得即使張五家破人亡,那也是罪有應得。所謂自作孽,不可活。
但是依常理推測,張五以前並無盜竊劣跡,而且家境也不錯,正要和未婚妻舉辦婚禮之時,卻行此昏招,致使家破人亡。於情於理都不合。
相較於錢縣令和崔縣尉,楊安更願意相信堂下跪著不肯起身的老人,張五的母親。
縣衙內一片安靜,陷入了僵局。
就在此時,縣衙外響起了擊鼓之聲。
“何人鳴冤?”楊安轉過身來,喝問道。
“回稟大人,是……”
“是何人,快說!”楊安一拍驚堂木。
“是,是縣尉大人的夫人。”
“什麼?你再說一遍!”
“是縣尉大人的夫人,擊鼓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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