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婦謝過大人。”趙氏站了起來。
“依你之言,崔縣尉貪贓枉法,勾結無賴,誣告好人,”楊安問趙氏,“可有證據?”
“民婦自然有證據。”
“證據何在?”楊安充滿期待地看向趙氏。
“民婦就是證據。”趙氏冷冷地朝著旁邊的崔懷遠看了一眼。
崔懷遠卻將臉扭到一邊。
“大人,您也看見了,”錢縣令插嘴道,“縣尉夫人確實只是一時氣昏了頭……”
楊安打斷錢縣令,“不用你說明,我自有決斷。”
“趙氏,”楊安再次看著趙氏,“你可有其他證據?”
“難道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都不能作為證據?”趙氏不解。
“確實如此,”楊安耐心解釋道,“由於你和崔懷遠存在直接利害關係,所以你的話並不能成為證據。”
“這麼說,我告不了這個忘恩負義的負心漢?”趙氏有點失望。
“本官也想幫你,”楊安安慰趙氏道,
“可是要想證明崔懷遠罪名成立,除非能提供其它證據。”
“比如說,你在家中是否發現有賬物?”楊安提示道。
“贓物?”趙氏嘴裡重複道,可是跟著搖搖頭,“崔懷遠何其狡猾,根本不會留下賬物。”
“若無贓物,同夥也可,”楊安進一步提示道,“就是能找到和他相互勾結,誣告好人的無賴。”
“同夥?”趙氏眼中一亮,“對,我見過他的同夥,如果再見面,我一定能認得出來。”
可跟著趙氏的眼神又黯淡下來,“他的同夥還是幾個月之前見過的,說不定早就跑了,又如何能找到?”
“你且看看,”楊安示意趙氏,“這裡有沒有你要找的人?”
“這裡?”趙氏聞言,四下裡快速打量了一遍。
包括楊安,錢縣令,所有衙役在內。
最後,趙氏的眼光停留在史傳金和丁三勝的身上。
“大人,我認得他們,”
“他們兩人,正是崔懷遠的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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