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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一章 (3 / 3)

晚飯吃完,太陽已經下山了,屋子裡的光線暗下來卻又不到點燈的時候,譚氏就坐在炕上,懷裡抱著小懷瑾,呦呦和陶陶坐在兩側,懷宇坐在腳下,一家五口開始了每日的飯後消遣:講故事。

譚氏小時候是被譚耀宗捧在手心裡的,雖然不是當男子一樣培養,也是教導過詩經楚辭的。只是後來譚氏成了親,陳士梅不喜她過於展露文采,才漸漸放下來。但是有些東西,存與記憶中,也是刻於心血裡的。

這一天,譚氏講得是秦末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故事。陳勝小時家裡貧困給人當僱工,有一次在田壠上休息,他跟同伴說了一句話。講到這裡的時候,譚氏問懷宇,“知道陳勝說了什麼話嗎?”

懷宇點頭,他以前聽父親講過陳勝吳廣的故事,陳勝說過最出名的一句話就是“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譚氏點頭,“‘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這句話的確是陳勝說過的,但是我們今天講的不是這句話,而是另外一句,‘苟富貴、毋相忘’。”

呦呦聽到“苟富貴毋相忘”這六個字,就轉頭看向譚氏,藉著窗外的餘光,呦呦發現譚氏眼睛看向前方,似乎並沒有焦點,看不清臉上的表情。

“陳勝後來舉兵起義,當了張楚王富貴了起來,原來的那些一起做工的同伴們就來找他,陳勝雖然不高興,但是依然讓他們進了宮,這些同伴們見此就越發不拘禮節起來,說了很多陳勝以前的小笑話,陳勝聽了就不高興了。恰在此時呢,有些想要討好陳勝的人就說:這些人愚蠢無知胡言亂語長久之下會損害您的權威,不如殺掉他們。”

“後來呢?”懷宇好奇地發問,“真的殺掉了嗎?”

陶陶也很好奇,瞪大眼睛看向譚氏,期待她繼續講吓去。只有呦呦,她知道陳勝真的殺了這些人,不止如此,她還知道譚氏將這個故事的真正目的——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可棄。

呦呦想,她擔心的事情大概真的成真了。

後面的故事呦呦就沒有聽了。她在想,如果陳士梅真的當了陳世美,他們這一家大小五個人要怎麼辦?學秦香蓮進京告御狀?還是讓位於公主譚麗娘自貶為妾?

告御狀的話,若是君主聖明並且遇到一個似包拯般的青天人物還好,若不然恐怕一家大小五個人都要命喪他鄉。若譚氏降為了妾,她們兄弟姐妹幾個要怎麼辦?花呦呦雖然不是地道的古人,但是古裝劇和小說還是沒少看的,知道妻妾之間的區別也知道妻妾的兒女之間的區別。

不說別人,單說懷宇。嫡長子和庶長子的差距可是天差地別。分家產、考功名,甚至連娶妻都不能自己做主,全要被人操控壓迫著。更別說在古代幾乎沒有人權的女子。

然而,無論呦呦此時如何擔憂,她一時都無法想出對策來,甚至不能說出來也不能表現出來。

隨著夜幕的降臨,譚氏的故事講完,也到了休息的時間。到底是還年幼,時間不過是戌時正,北京時間八點鐘左右,呦呦就已經打了好幾個呵欠了,而更小的懷瑾已經在譚氏的懷裡睡著了。

陶陶從櫃子裡拿出被臥鋪好,母子五人就此歇息。五人的睡眠順序,從門口向裡依次是懷宇、懷瑾、譚氏、呦呦、陶陶。

雖然《禮記·內則》中有言: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然而陳懷宇才剛滿八歲不久,且都是一家子,因此並沒有那麼多講究。

到底是年紀幼小,身體精力不濟,呦呦雖然極力想要多思考一會兒,卻抵抗不住睡意的來襲,很快就在譚氏的護翼下睡熟了。

只是花呦呦萬萬沒有想到,事情會來得如此如此措手不及,別說對策,連單策都沒想到。

那是譚氏從縣裡回來後的第三天。三天前的那場雨帶來的寒氣,早就被南風吹走,同時帶來的還有暖融融的春意。脫了厚棉襖,換上夾襖,整個人都靈活鬆快多了。譚氏今日要去三條街外的繡活鋪子送繡活,陶陶留在家裡繼續做繡活,懷宇休沐在家溫書,呦呦則帶著懷瑾在大門口玩跳格子。

這是她最近新想出來的遊戲。主要是懷瑾和她都太瘦弱了,在這種一場風寒就會要人命的古代,還是鍛鍊好身體為妙。她就想了些她小時候玩的遊戲,最終選定了跳格子這種沒什麼技術含量又很有效果的遊戲。

“對,對,兩條腿一起跳,抬起來跳。”呦呦指揮著三歲小豆丁懷瑾從一個格子跳到另外一個格子裡。

小懷瑾也挺聽話,一開始還不會並著雙腿跳,都是先抬了左腿再抬了右腿,像走路那樣跳,後來在呦呦的教導下,很快就學會了。

呦呦自得,我果然很聰明。

就在她洋洋得意時,一個陰影籠罩了她。呦呦抬起頭,發現面前站了一個四五十歲的老者,穿著富貴面白無鬚,身後還跟著連個從人。

呦呦睜大眼睛仔細看了一會兒,心裡“哦”了一聲,原來這就是古代的太監啊。如此想著視線忍不住落在他臍下三寸的地方,想到以前大學臥談會時對於太監到底是切蛋蛋還是切唧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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