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是一篇小說!”
“小說?寫的什麼?”
一些人都是立刻點了進去,他們都知道,魯迅寫的東西,不會隨隨便便,比如上篇的《藥》,雖然也是小說,但明眼人都能看懂。
“嘶!看得我心驚肉跳!”
“天啊!”
一些人看完之後,只感覺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轉!媽的,必須轉!”
不過是短短時間,魯迅的這篇長微博,轉發無數!
無數的人都是點開了魯迅的微博,等到看完之後,他們都是倒吸一口冷氣。
魯迅的長微博,什麼都沒說,就是一篇小說,而小說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記》。
……
《狂人日記》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根,曉得他們佈置,都已妥當了。
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鐵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忍不住大聲說,“你告訴我!”他們可就跑了。
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孃老子教的!”
接連兩段,看得網友有些迷糊,他們有些看不懂,不過還是耐著性子繼續看下去。
“三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
看到這裡,一些人已經是開始心驚肉跳了,他們隱隱約約知道,這篇小說講的絕對就是這件事!
而且,吃人這個詞,更是讓他們看得後背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