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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檔案肆 (2 / 3)

案發現場是在北區近郊處,報警的民眾並沒有什麼保護現場的意識。相反還有不少獵奇心理,愛看熱鬧的好事者一擁而入,不僅對著屍身大肆拍照,而且隨意進行踩踏,把現場破壞的一乾二淨。更糟糕的是當天大風,死者身上的零碎物品,以及可能存在的零碎線索被吹走不少,給勘察造成了許多麻煩。

陳飛鷹提筆在參會資料上劃去現場線索這一條,痕跡線索已經被破壞殆盡,不過沒有兇手存在的犯罪現場,來自受害者的物證線索提供不了太大幫助。

眼看剛得出來的結論又要沉底,眾人情緒有些陷入萎靡,劉老卻依然老神在在,點了現場唯一一個還沒發言的人:“小陳同志說說,對這個案子有什麼看法。”

反應了半秒,陳飛鷹才意識到這聲“同志”是在叫他,起身徵詢:“我有幾個疑點,但要用到放映儀。”

劉老唔了一聲:“用吧。”

他走到臺前,『操』縱電腦展出幾張圖片,其他人視線跟著過去,螢幕放出來的是案發現場的環境照片,不是屍體部分,並不血腥恐怖。

上面依次標註一二三,分別對應第一起案件到第三起案件的現場圖。照片上是兩根電線竿的特寫,中段部分有崩裂凹痕,是繃緊的魚線在上面長時間綁縛所造成。

眾人觀察分析,許至清眯著眼睛仔細看了一陣子,還是沒琢磨出裡面的名堂:“這個哪裡有問題?”

陳飛鷹放大了水泥電線竿上的崩痕,上面用數字標註了痕跡的長度和深淺:“魚線在上面綁縛的時間長短,和電線杆上的凹痕深淺成正比關係,魚線捆綁時間越長,痕跡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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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會意:“我懂你意思了,你是想把上面的痕跡深淺作為時間參照物,推算出兇手具體的作案時機。”

他話鋒一轉:“可這麼著得出來的時間,不準吧?”

“是不準確,”陳飛鷹嗯了聲:“不過能大致推測出兇手作案時間。”

“第一名被發現的死者死於七月二十九日,死亡當日被警方發現,但魚線崩出的勒痕想要達到電線竿上凹痕的深度,產生所需要的時間至少在四天以上。事發為週日,兇手應該是在週二左右佈置的作案現場。”

“而第二起案件的被害人出事時間為週一,凹痕的產生大概需要兩天,因此兇手佈置現場的時間往前推算大概為,週五或週四。”

他頓了會兒:“第三起的案件表現一樣,兇手通常選擇在事發前幾天佈置現場。再根據當地居民的調查報告,第一,三起案件兇手作案時間為週二及之後,第二起案件為週四及之後。”

出事的小道雖然人跡罕至,但也不是毫無人煙,一個星期總會有幾個人經過,在排除這些人作案可能的前提下,他們經過的時間點確實還沒發現魚線。

劉老看他:“你推出的凹痕產生時間,有什麼依據?”

“痕檢部拓印下了電線竿上面的凹痕,隊裡用同等條件的水泥杆和魚線做了一個類比的模擬實驗。”陳飛鷹解釋。

劉老笑了:“嗯,不錯,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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