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過來到現在,我一輛車都沒有看見過,大燈照到的地方,哪哪都是黑壓壓一片,完全處於山林之間。
要說從前我哪有這麼大的膽子?
別說叫我開夜車,哪怕是坐夜車,我都會覺得涼的慌,因此,只能說我真的長大了,看待事物的態度,也漸漸不一樣了。
大約半個小時以後吧,我終於駛出這片密林,來到一個小鎮外圍,還沒靠近小鎮,我就看見遠處傳來的燈火。
說實話,這還是我頭一回來,關於這裡的位置,還是妮婭從報紙上看見的,就在前段時間,這個小鎮上發生了猛烈的槍戰,一夜間炸燬了好幾排房屋,死了頭十個人,最後報道稱幫會火拼。
妮婭根據分析,這座小鎮一定是某些大佬掙錢的地方,或是某幾位大佬,專門聚在一起幹些不正當生意的地方。
既然提到幫派,那麼肯定有槍,於是,妮婭又找了找關於這個小鎮以往的線索,最後她得知這裡還販賣槍械彈藥。
本來說什麼她都不准我來的,一是擔心我,二來也是怕我惹禍,就光這件事,我都跟她求了一個禮拜了,天天晚上睡覺前都在唸叨,最後沒辦法了,她才同意的。
這次我帶了一萬美元過來,我估計應該買不了那麼多槍,但也說不定,只是我今晚只為探路,如果真的能搞到槍,改天再來買也行。
車子走進後,我才漸漸的看清楚視線,鎮口旁邊有塊高高的廣告牌,上面塗滿了各種各樣的油漆,不過隱約能看見“咖哩小鎮”是個字,我覺得好奇葩的名字,還在想著的時候,結果剛進入鎮口就被攔下來了。
是的,鎮口地下有一間大木房,他們就是從房裡走出來的,我大概瞟了兩眼,一共來了兩個傢伙,不是警察,更不是村長,倒象是兩個小混混,走路風騷,六親不認,能看出來他們一慣囂張,一人還叼了支菸,過來就向我這頭敲了敲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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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落下車窗,他用手電筒上來照我,媽的,也不知道哪裡來的二貨,我問他說:“嘿,有什麼指教嗎?沒有的話趕緊把這破玩意拿開,刺眼。”
他們兩個是分開站位的,一個在左邊車窗,一個在右邊車頭,這傢伙問我說:“你是誰?來這裡幹什麼?”
我尋思著老子來幹嘛還要告訴你?不過我並不想惹麻煩,畢竟我也不知道他們的身份,萬一是我正要找的軍火商,惹翻臉就麻煩了,於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後就說:“你好,我有個親戚住在裡面,前幾天我收到他的請帖,於是就來敘敘舊。”
那傢伙聽了後又打量了我幾眼,手電筒晃得我眼睛睜都睜不開,說實話,要不是初來乍到,我早就把這兩個二貨給打趴下了。
結果他又說:“過路費一百!”老子一聽,當地高層都不敢這麼玩,你還真以為馬路是你家修的?於是我就乖乖的掏錢。
呵呵,是不是有點接不上畫面。
這傢伙見我遞錢,直接就往邊上一站,對我伸了隻手示意“請”,果然應了那句老話,真他孃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啊。
進入咖哩小鎮後,熟悉的氛圍立刻傳來,燈火明亮,行人來往,夜市果然熱鬧,街道飄香的小吃裡,還摻雜了一股酒香,除了吃喝的香氣外,這裡摻雜了一股硝煙的味道,就象剛開完了槍,那股子煙氣從某個地方飄來,突然又讓我想起了朱尼亞市的18街區,這裡跟那邊相比,簡直沒什麼兩樣。
我是來打探訊息的,也是來找樂子的,街邊那些店鋪都不適合我,街角那些小吃攤,更不是我的選擇。
想要直接切入真題,那就要先找好酒品品,因為只有好酒出沒的地方,才有可能會遇見貴人,遇見大佬。
酒吧,會所,這兩個地方首先閃現到我腦海裡面。
無論是哪一處,一定有名貴的酒,只是前者可能會有些吵雜,不過沒關係,能有效就好,於是我在街邊找了個人來問路,酒吧就在我旁邊的另外一條街道上,我很快就來到門前,抬頭一看。
搖滾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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