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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2 / 2)

然後閻王給她安排了十幾個劇本,讓她去接近司命,司月啥都還沒開始做,在旁邊看得津津有味的裴暮直接就把人打暈了放在方無經過的路上,就在他車子開過的時候,控制著司月直接撞了上去,順便壞心地給司月弄了一個失憶咒,時間控制在一個月。

等到一個月後,司月恢複記憶了,才發現自己已經被方無圈養起來了,以寵物的身份。

司月以前就聽說上古兇獸們總喜歡養點寵物什麼的,但是這麼多年她就認識一個裴暮,也沒見他養過什麼寵物,直到此時此刻,才明白傳聞誠不欺她。

失憶的時候,方無硬是哄騙司月說她是自己未婚妻,還給她編了一個父母雙亡家中奇葩親戚不斷壓迫剝削她的狗血故事。

等到司月恢複記憶了,準備走了,方無又耍賴住進她家裡,還以客人自居,每天黏著司月,一會不見就連環奪命ca走起。

雖然說是護著司命渡情劫,但是司月可沒想過要自己上,這種事誰遇上了誰倒黴,要是她虐完司命了,等他恢複記憶了,她會被記小冊子。

而要是她動心了,那就更糟糕了,愛上一個永不可能的人,和萬劫不複也沒什麼差別了。

但很明顯,決定權不在她這裡。

<101nove.a都打在了她悄悄跟蹤厲鬼,準備收割一波怨靈的時候,鈴聲一響,真的就是鬼影都沒了。

而她面無表情地開啟手機之後,那邊的方無就說了一句話,“我餓了,你快點回來。”

司月真的很想沖他咆哮,他到底知不知道她不是他家保姆啊!!!

但想到以後還是得仰仗司命幫她表哥改名,只能默默忍了。

現在司月就是抱著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想法,接手了裴朝朝,反正養一個豬,呸,養一個人是養,養兩個也是養,她那把鐮刀都用了幾百年了,也是時候換把武器了,如果不是換一把武器要一千多萬人民幣,她也不至於到現在還那種這鈍得紙都切不開的鐮刀。

而且越鈍的武器就越痛,每次收割靈魂之後,那些鬼都會在閻王面前參她一筆,說她武器太兇殘了,在收割靈魂,斬斷鬼魂和世間最後一點聯系的都是都是慢慢磨下去的,就像是鈍刀子割肉,痛楚不斷放大。

那種‘看著世間的聯系和自己一點點斷去,知道哪怕那些親人現在哭得如何厲害,在斷去那些聯系之後,終會慢慢遺忘自己’的感覺,遠比死亡那一瞬間來得痛苦。

死神的鐮刀,收割靈魂並不是真的像劊子手一樣落在靈體身上,只是虛空一刀落下,將那些看不清的羈絆一一斬斷。

所以再如何悲傷,生者終究會淡忘痛苦,而死者也能洗淨前緣,重入輪回。

而鐮刀斬不斷的,或者沒斬幹淨的,就叫執念,死者對世間的執念容易讓靈體變成怨靈,甚至是厲鬼,而生者對死者的執念則是枷鎖,就如司月這般,輪回不入三界不收,半靈半神地活著。

作者有話要說: 顏值來說

司命>裴暮≈方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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