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志做生意,賠了很多錢,她被張廷志花言巧語的哄著,從她爸媽和嫂子手裡借了不少錢,給張廷志填窟窿。
她跟陶大強時間太短了,從陶大強手裡拿到的錢有限,只來得及把張廷志欠的錢還清了,她從她爸媽和嫂子手裡借的錢還沒還。
她一定得從陶大強手裡拿到錢,才能還清從她爸媽和嫂子手中拿的錢。
不然,以後她怎麼見她爸媽和哥嫂?
怎麼回孃家?
想到這個,她無比的後悔,當初從陶大強手裡拿到錢,她應該先還她爹媽和哥嫂才對。
可那時,張廷志一直說,他欠的是高利貸,利息高,還不上還會被人追債。
欠她爹媽和哥嫂的錢,不用還利息,緩一緩,不著急。
她信了張廷志的話,而且,她覺得,她已經嫁給了陶大強,成了富太太,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把她爹媽和哥嫂的債還上。
於是,她先幫張廷志的債。
可現在,她好後悔。
她應該先還她爹媽和哥嫂的債,這樣,她和陶大強離婚之後,至少,她還有家可回,還有退路。
現在,她和張廷志鬧翻了,她的孃家也回不去了,她以後可該怎麼辦?
她越想越怕,哭的越悽慘,跪在地上,連連給陶大強磕頭,乞求陶大強可憐她、同情她,給她一些錢。
陶大強只想弄死她,並不會可憐同情她。
雙方僵持中,律師到了。
陶大強將離婚協議書扔在羅柔臉上:“簽字!簽了字,馬上給我滾蛋!”
他現在還去了不了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