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離婚協議書上,有她自願放棄所有財產的條款。
等以後,她再回過神來,再想分程淵行的財產,法律也不會支援她了。
此刻的她,腦子裡完全沒有財產這回事。
她已經好幾天沒有好好吃飯、好好睡覺,她現在只想找個地方好好吃一頓飯,好好的睡一覺,還有身上的傷,也要好好的上上藥,好好的休養一段時間。
離開程家,她第一個想到的去處自然是自己的孃家。
她叫了一輛車,司機見她鼻青臉腫,走路也磕磕絆絆的,腿腳不利索,嚇了一跳,問她要不要報警。
她搖頭拒絕了。
報警有什麼用?
程淵行打她時,她和程淵行還沒離婚。
不管程淵行把她打成什麼樣,都是家暴。
家暴,向來就是從輕處理。
她不知道看到過多少次新聞,男的把女的打死,都不會被判死刑。
而她,既沒死,也沒殘廢。
警察知道她出軌,還和外面的男人生了孩子,她就算報警,程淵行頂多被拘留幾天。
等程淵行被放出來,她一定會被報復的更慘。
她不想報警,她只想飽飽的吃一頓飯,好好的睡一覺。
司機不知道她遇到了什麼為難事,但司機可憐她,把她送到了目的地。
林玫跌跌撞撞的走到孃家門前,猶如飢餓了幾天的人見到一頓美食,衝過去“砰砰”砸門。
林老太太聽到敲門聲想要過去開門,被林母攔住:“媽,我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