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間,她聽到他爸喊:“那也不能賣,賣了咱們一家住哪兒?
兒子娶老婆怎麼辦?”
卓曉柔的弟弟卓曉威忽然從臥室裡衝出來:“爸說得對,不能賣房子!
只要有這個房子在,我就能娶有工作又漂亮的女孩子。
沒了房子,漂亮姑娘誰還願意嫁給我?
我先說好了,不是漂亮的姑娘我不娶。
我要是遲遲不結婚,你們可別催婚!”
方明蘭沒搭理卓曉威,而是冷笑著看向卓三:“不賣房子是嗎?
不賣房子,你怎麼還錢?
不還錢,人家會告你、會強制執行,不但房子保不住,名聲也會壞掉。
你如果執意不賣,那就不賣,反正等到法院強制執行,丟人的也不止我一個人!”
卓三遲疑了。
他明明好吃懶做,卻還要面子,不然,他女兒訂婚,他不會大肆宣揚,請了那麼多人參加他女兒的訂婚宴。
如果他真被人告了,強制執行,他的臉面就全都丟光了。
而且,人家開會所的是有錢人。
胳膊擰不過大腿,他想耍賴躲債,根本辦不到,人家有的是辦法讓他還錢。
他不想丟人,可他也不想賣房子。
房子是他的臉面、他的驕傲,他不能賣房子!
他左右為難,焦躁不安,忽然想到什麼:“我去求大哥,讓大哥幫我還錢。”
這一次,方明蘭倒是沒反駁他:“好啊,你去求,你能求來,我算是本事。”
卓三哼來一聲,氣呼撥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