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三躲避著卓曉柔的目光,心虛的說:“也、也沒什麼......就是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飯,去的地方高檔了些,不小心打壞了人家的擺件。
那個擺件有點貴,說是三百多萬......”
人家當時就讓他賠錢。
是他和他朋友都說,顧家的少爺是他女兒的男朋友,讓他緩幾天,人家看了他手機裡喬楚和他女兒的合影,才准許他寫了一張欠條。
不然,當天人家就報警了。
他沒正式工作,就是在他大哥公司掛了個職,基本不去上班,每個月領工資。
工資不多也不少,剛好夠他養家餬口,略有剩餘。
除了他大哥給他開的工資,他爸媽還補貼他不少,但大部分都讓他揮霍了,少數在他老婆那裡存著。
他估算著,頂破天有個十幾萬。
讓他拿三百萬出來,除非他去找他大哥,不然他自己是絕對沒辦法的。
可他了解他大哥,如果說,三五萬、三五十萬,看在他爸媽的面上,他大哥或許會給他。
可是三百萬,他大哥肯定不願意給他出。
他就打上了他女兒定親禮的主意。
喬楚是首富的兒子,首富的兒子和他女兒定親,不拿個千八百萬出來,好意思嗎?
等喬楚和他女兒定了親,他肯定能拿到三百萬。
可現在,他女兒和喬楚掰了,那三百萬怎麼辦?
“三百萬?”卓曉柔睜大眼,“什麼擺件能值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