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愛子女的父母在與子女的爭執中,都是弱勢的一方。
吵到最後,都是以妥協告終。
“你們出去吧,”他頹廢的坐在椅子上,雙手抱頭,“讓我一個人靜靜。”
賀蘭寧和賀蘭夏離開了書房。
賀母沒走。
她擔心丈夫,留下勸他:“事已至此,你想開點。”
賀父搖搖頭,什麼話都沒說。
確實,事已至此,他能做的,也就只有想開點了。
除此之外,他沒有任何可以圓滿解決這件事的辦法。
眼下,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明天的婚禮對付過去了。
想到明天的婚禮,他又是一陣心堵。
請柬早就發出去了,請柬上新娘的名字寫的明明是他大女兒的名字,明天和任遠行舉行婚禮的人卻是他二女兒。
不知內情的客人,他還能解釋說,請柬不小心印錯了。
可很多知道他大女兒和任遠行談戀愛的人,他要怎麼解釋?
說任遠行和他大女兒談著談著戀愛,又愛上了他的二女兒嗎?
他的女兒是貨物嗎,可以由著任遠行挑揀,任遠行想要哪個就要哪個?
事情傳揚出去,他還怎麼有臉見人?
他氣的一夜沒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