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爸媽車禍的事,她已經報警了。
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並且,上官牧朗也去幫她調查證據去了。
她要在傅遠周知道這件事之前,把傅嬌嬌定罪!
他們能猜到,車禍的事極有可能是傅嬌嬌做的,那麼,傅遠周也能猜到。
傅嬌嬌畢竟是傅遠周疼愛了那麼多年的女兒,如果傅遠周知道了這件事,傅遠周很有可能會替傅嬌嬌求情,請求夏暖暖不要讓警察介入調查,他們私底下解決。
如果他們私底下解決,夏暖暖就沒辦法讓傅嬌嬌付出法律的代價了。
這個結果,必定不是夏暖暖可以接受的。
可是,如果夏暖暖不聽傅遠周的話,執意報警處理,兩個人就有可能吵架、甚至離心。
既然如此,就不如不告訴傅遠周。
她什麼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車禍的事和傅嬌嬌有關。
她只是想抓那個撞傷她父母的肇事逃逸者。
警察查到了傅嬌嬌,將傅嬌嬌捉拿歸案,與她無關。
而故意買兇傷人案,性質惡劣,不在可以民事調解的範圍內,只要正式立案,公檢方介入,即便是受害者也無權銷案。
即便夏暖暖和她父母出面求情,傅嬌嬌也必定會接受法律的制裁。
必須說,夏暖暖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走一步,看三步。
遇到個沒心計的女孩子,爸媽一出車禍,說不定什麼都不想,立刻就給老公打電話,尋求支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