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韓家的二小姐,她爸沒有兒子,將來韓家二分之一的家產都是她的。
她為什麼要去姓魏?
“爸,我要和你在一起!”她一絲猶豫都沒有,拋棄了她的母親,撲進韓禮丞懷裡,“爸,我姓魏,我是你女兒,我要留在家裡,和你在一起,我哪裡都不去!”
韓禮丞毫不動容,用力將她推倒在地上,吩咐保鏢:“拖出去!”
“韓禮丞,你瘋了嗎?”魏靈秀又怕又怒,慘白著臉色嘶吼:“就算瑤瑤不是你女兒,皎皎也是你的親骨肉,你怎麼能這樣對皎皎?”
“只要是你生的,我哪個都不要!”韓禮丞冷冷的說:“我承認,韓皎皎是我的女兒,但法律規定,我對韓皎皎只有十八年的撫養義務,我早已完成我的義務,從今以後,她是死是活,與我無關!”
“不!不!”韓皎皎覺得天都塌了。
她要的不是十八年的撫養義務,她要的是韓家二分之一的家產!
魏靈秀也沒想到,韓禮丞居然這麼狠。
在她印象中,韓禮丞一直是個說好聽些溫柔、寬容,說難聽些就是懦弱、優柔寡斷的人。
她做夢都沒想到,韓禮丞居然能做出這麼冷血的事。
“我可以和你離婚!”她咬牙說:“但我要一半的家產!只要你分給我百分之五十的家產,我立刻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不然,我就和你打官司,申請財產凍結,到時候,你的韓氏集團就保不住了!”
“晚了,”韓禮丞淡淡的說:“我已經將我名下所有財產無償贈予了我兒子,此刻的我,只剩下三億五千萬的債務,你想申請財產凍結,只管去申請,法院宣判的時候,你會得到一億七千五百萬的債務。”
贈予的過程,沒有他說的這麼輕描淡寫,但像他這樣的人,保住名下的財產或許還要費一番周折,把名下的財產推出去,贈予他的親生兒子,方法有的是。
他清楚的知道,魏靈秀嫁給他,是為了他的錢。
魏靈秀千方百計的阻撓他找回兒子,也是為了錢。
他恨魏靈秀,恨不得剝她的皮,吃她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