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半分商量的意思,每個字都說的斬釘截鐵。
如果她想和王澤晨結婚,就必須答應王澤晨的條件,如果不答應,王澤晨不會娶她。
當時,她被生活折磨的不成樣子。
沒錢的日子太苦了。
一家人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房子只有100多平米,白天她要出去工作,晚上回到家還要做家務。
她原本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可自從家裡破產之後,白天工作被上司訓斥,晚上做家務,父母心情不好,把她當出氣筒。
她每天都活得生不如死。
當時的她,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
繼承權什麼的,對當時的她來說太遙遠了。
就算是沒有繼承權,王澤晨也承諾了,王家會拿錢出來給她未來的子女創業,王澤晨從指縫裡漏一些也比她現在的日子過得好。
最重要的是,嫁給王澤晨,她立刻可以擺脫平民區的房子,重新住進豪華奢侈的大別墅,每天出入豪車,還有傭人伺候,再也不用出去工作,也不用自己做家務。
對當時的她來說,嫁給王澤晨是救贖。
可是漸漸的,她的兒子一天一天長大,她在王家待的時間越來越久,她心裡不平衡了。
憑什麼?
她才是王家的女主人!
男主外,女主內,王家的一切都是她操持的,她對王家的貢獻比王漢飛的母親對王家的貢獻要多得多。
憑什麼王家的一切都是王漢飛的,她兒子只能拿王家給的錢出去自己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