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養了十八年,就養出這麼一個眼皮子淺的東西。
被自己的養父母趕出去,但凡有點廉恥之心的,只會帶些貼身衣物走。
宋可寧呢?
她恨不得把房子裡的一切都搬走。
果然,舒夢蘭的種就像她一樣,自私又貪婪。
宋母是一個不管是愛還是恨都很熾烈的女人,愛的時候全心全意,厭惡的時候也不拖泥帶水。
她現在看宋可寧哪裡都不順眼,見宋可寧大包小包的,像是搬家一樣,心裡更不舒服了。
她冷冷地吩咐保鏢:“去,開啟她的箱子檢查一下,衣服可以帶走,值錢的首飾全都留下。”
“媽!”宋可寧驚呆了。
她難以置信地看著宋某,不敢相信宋母會這樣對她。
宋晴空無奈的阻止說:“媽,寧寧的東西就讓她自己帶走好了。”
宋家不缺這點東西。
而且,不管怎麼說,宋可寧是他們宋家的養女,雖然今天被趕出去了,但是也不至於把事情做得這麼絕。
“不行!”宋母冷冷說:“她把值錢的東西帶出去,去孝敬舒夢蘭怎麼辦?我們宋家這冤大頭還沒當夠嗎?”
“不,我不會的媽,我知道錯了!”宋可寧拼命搖頭,“媽,我保證以後我再也不見舒夢蘭了,我再也不會給她一分錢!我裝進箱子裡的都是我的心愛之物,是您和爸還有哥哥們送我的禮物,看到它們,我就想起您和爸還有哥哥,求求您讓我把他們帶走吧。”
“呵!”宋母冷笑:“我們送你的東西對你來說那麼珍貴,你不還是拿著它們去孝敬舒夢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