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契約屍姬還沒有合適的人選,契約一名大罪惡魔不失為一個臨時的應急方案。
只是選擇哪一名大罪惡魔進行契約是個問題。
能位列大罪惡魔,實力是絕對不用懷疑的,真正要考慮的還是代價。
田中初契約的澀欲之罪,選擇支付的代價是壽命,因為催眠物件都是普通人,所以代價支付的倒也不算多。
但羅戒的最終目標卻是級惡魔,要支付的代價絕不是田中初那種小打小鬧。
標準的代價四件套,他是絕對不會考慮的,所以只能從第五種嗜好代價上入手。
相比之下,貪婪的代價最容易接受。
只是他手上的黃金數量有限,雖不知貪婪具體怎麼收費,怎麼想都不太可能只用20多公斤黃金就幹掉一隻級惡魔。
要是價效比有那麼高,原著裡自爆一個天基武器的市長公子蜂須賀米海爾還不哭暈在廁所?
或許再乘以1000差不多。
除了只認黃金的貪婪,其他大罪惡魔的嗜好代價就或多或少沒那麼好接受了。
比如怠惰的獻祭快樂。
人若失去快樂,內心必然會陷入陰暗的負面狀態,同時又要去收集用來獻祭的快樂,幾乎百分百會陷入追求暴力和感官刺激的死迴圈,要麼變成一個殺戮破壞的瘋子,要麼變成渾渾噩噩的行屍走肉。
再比如暴食的獻祭飽腹感。
獻祭飽腹感可不是獻祭食物,已經吃掉的東西可不會消失。
一邊被飢餓感折磨著瘋狂進食,一邊胃裡又容納不下更多的食物只能向外嘔吐,那畫面簡直太美不敢看。
這還得是在有足夠食物的情況下,如果附近根本沒有食物呢?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慄。
至於獻祭愛情,獻祭隊友啥的,也就是看起來很美,實則後患並不比前面兩個更小。
艸,這樣看來,問題似乎又回到了原點無論哪個代價,羅戒都不想接受。
是的,如果可能,他想白嫖。
“果然契約惡魔就是飲鴆止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