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開局停職?我轉投市紀委調查組筆趣閣> 第55章 田光漢,留你不得!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55章 田光漢,留你不得! (1 / 4)

“楊老弟,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就不是我們哥倆能參與的了。”

離開下水鎮派出所後,站在衛生院門口,於百江有些苦笑著開口,看向楊東。

如果說鎮裡面的事,他們還能幫楊東處理。

但涉及到了市裡面的人和事,他們就沒資格管了。

田原是靈雲市的混混,想要抓他不容易。

他們在縣公安局工作,也都知道田老三田原是有背景的。

不然的話也不會作惡多端,還能夠在靈雲市逍遙法外,活的滋潤。

“沒事,於大隊,宋隊,你們已經幫我很多了,幫我抓到了這幾個混混,讓他們交代了後面的事,已經很感謝了。”

“不管怎麼說,這個人情我欠你們的,以後等兄弟發達了,一定還。”

“現在必須請你們兩位吃頓飯,以表心意。”

楊東開口,他知道於百江和宋嶽的能力極限就在這裡。

但能幫自己抓到這幾個混混,讓下水鎮派出所老老實實工作,已經很感激。

如果沒有這兩個人,光靠自己查,兩眼一抹黑,什麼都查不到。

明眼人都能看到下水鎮派出所,有意包庇那幾個混混。

但於百江出頭,這幾個混混的結果就註定不太好。

接下來就是按照相關司法程式,最終判刑,等待法律的嚴懲。

尤其是那個潘大龍的罪責最大,因為就是他打斷弟弟的腿。

到時候量刑至少是三年以上。

而其他幾個混混至少也是一兩年的刑期。

這個忙,於百江還是能幫的。

把他們送入法庭,也算給弟弟還了公道。

然而這是自己找了人,有人脈幫忙,才能伸張正義。

可天底下那麼多老百姓的苦和仇怨得不到申訴,被官官相護,被保護傘耍的團團轉。

他們又豈會和自己一樣幸運?他們的正義什麼時候才能伸張?

難道最後要等到一句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用這種狗屁的話來安慰嗎?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