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東他今年已經三十二歲了,二流大學機械工程專業畢業,幹過銷售賣過保險,有個大學時開始戀愛的女友,跟了他多年,兩人在四年前結婚,然後三年前離婚。
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敗給了赤果果的現實。
尤其是對他們這對外地在大城市打工的夫妻來說,現實真的很殘酷,沒房沒車,三十歲了連孩子都生不起,離婚就成為一種必然。
現在的女人很多都是受不得委屈的,尤其是物質上的委屈。
當然,身為男人你沒什麼錢,就沒資格結婚,更不用說生孩子了。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你不能給女人生活上的物質保障,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婚姻就不可能幸福。
葛東離婚之後就深刻認識到了沒錢的痛苦,就一門心思地搞錢。
從一個原本老實本分的娛樂記者,變成了專挖小明星黑料,然後敲詐勒索的黑心狗仔。
透過兩年的不斷努力,他終於在秀州這座大城市買上了房子。
但這顯然還不夠,他還需要更多的錢,足夠償還房貸,也能足夠支援他去做個小生意。
他不是沒想過自己這麼做會有風險,但想要撈錢撈大把的錢,怎麼可能不冒點風險?
也正因為他知道有風險,就想著能夠更快更多地撈夠本後就收手,然後辭職去做正經小生意。
而這次他選擇對林玉嬌下手,倒是沒覺得會有多少風險。
原因很簡單,就像他在電話中跟金欣妍說的,林玉嬌現在的人氣正在上升期,商業價值也在不斷上升,這時候最忌憚的就是負面新聞,從而對她的人氣和商業價值造成致命打擊。
而他索要40萬的稿件買斷費,雖然有點虛高,但在他看來,林玉嬌完全出得起。
不僅因為他清楚林玉嬌有兩家非常賺錢的服裝店,還因為現在林玉嬌商演也很賺錢。
以他從業幾年的經驗判斷,林玉嬌如今的出場費一首歌五六萬應該是有的。
事實就是她只要接幾單商演,輕輕鬆鬆就能賺回四十萬,對她來說這點真的不多。
而她只要有人氣有熱度,沒有負面新聞,她就能趁著這一波狠賺一大筆。
到時不僅她前期出錢給單曲做宣傳的上百萬能回本,還能成倍賺回來很多。
所以,他覺得林玉嬌那邊應該不可能為了這點錢去報警什麼的,不值當。
再說報警把他抓了,萬一那篇文章還是發出去了,對她有什麼好處?
葛東覺得對方應該投鼠忌器,破財消災,低調將這事處理掉,而不是高調將這事鬧大。
另外,葛東其實也一直有做最壞的打算,那就是被自己選中的物件報警。
他覺得自己這樣索要好處費,應該不算敲詐勒索,雙方是完全公平交易,對方出錢是買稿件的錢,同時也是封口費,應該算不得敲詐。
所以,即便他被抓了,以敲詐勒索罪起訴,他還是能找個好律師給自己辯護脫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