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臺上養著吊蘭,滴水觀音,文竹,還有零星的一些多肉,甚至他還不辭辛苦的搬上來一口水缸,裡面養了些荷花金魚。
夏天怎麼能不養荷花呢?
除了這些植物花卉,他還養了一條狗,將來若是再多上幾隻鸚鵡,這樣的日子給個神仙也不換啊!
“汪!汪!汪!”
“噓~別叫,小夥子。”也許是看到主人太過興奮,一隻奶聲奶氣的金毛犬搖頭晃腦,歡呼雀躍著從狗屋裡跑了出來。
虎頭虎腦金毛犬約莫巴掌大,兩隻大耳朵耷拉著,小狗肉乎乎的好似還沒斷奶,最顯眼的莫過於它的尾巴,尾尖上的那一簇毛竟然是白的。
金毛犬名為小夥子,是李竹賢特意給他取的名字。
“汪!汪!汪!”
小夥子健步跑到陽臺上,對李竹賢的褲腳又蹭又撓,一副撒嬌模樣,好似在叫主人陪它玩毛線球。
見狀,李竹賢微笑著蹲下身子,輕輕撫摸著小夥子的腦袋,撓了撓它的下巴,而後輕聲道:“行了行了,小夥子,快去吧!主人我要去上班給你賺奶粉錢去嘍~”
李竹賢抬起頭,看了眼牆壁上的草帽路飛掛鐘,感覺時間差不多,便換上自己最喜歡的JOJO同款T恤,戴上全新的墨鏡,背上黑紫色的揹包後便準備出發了。
相較於之前碩大的老式金絲墨鏡,如今的新墨鏡是三哥親自找大師定製的,鏡框採用特殊的合金,據三哥說,只要不是鏡片直接著地,用多大力氣都摔不碎,而且外型富有金屬感,更是時尚、靚麗、又帥氣,狂拽,炫酷,吊炸天。
簡直是鳥槍換炮。
“噢!對了,這些東西我差點給忘了。”走到門口的李竹賢又退了回來,看著桌面上的一沓書本,原本想將其收拾起來,藏到床底下,但一想到時間來不及,即將遲到,便放棄了。
那些書本幾乎都是他兒時的相簿,大部分都是在動物園拍的,獅子老虎長頸鹿一類,還有熊貓,除此之外便是他的日記本。
一個印著迪迦奧特曼的藍色筆記本。
在小學期間,李竹賢還是鍾情於寫日記的,因為在那個幻想中的世界他可以肆意發揮,無所顧忌,可隨著年齡增長,他便放棄了。
因為看到之前寫的內容,他覺得自己太中二,太羞恥。
「當時,我是怎麼寫出那麼不要臉的東西的?」
什麼要成為被選中的孩子,要成為海賊王路飛的船員,要擁有黃金精神,要一個打十個之類。
太臊的慌了!
再者說,房子的鑰匙只有李竹賢和媽媽有,誰又能進來?即便進來了誰又會偷那些不值錢的東西?
杞人憂天。
出了洋房,李竹賢便直奔最近的地鐵站,本來他是想買輛小車開一開,但一想到戴墨鏡不允許開車,他便放棄了。
相較於開車,還是墨鏡重要。
刷完卡,走入地鐵站的李竹賢掏出手機,看了下二哥給他發來的資訊後,瞬間皺起了眉頭。
「今天的工作地點…居然是SM大樓?」
看清地址的瞬間,李竹賢整個人都不好了。
無論是和倒黴蛋摔的那一跤,還是自己的親故孫承完,亦或是那個打碎他墨鏡的林允兒,三人好像都是SM出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