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官之後,很快衙門的人就來到附近勘查,這裡的動靜也把周圍的人吸引了過來,許多人都在指指點點議論不休。
“你又是何人?”
衙門的人一臉懷疑地看著任平生,畢竟他面生,加上又披著一件黑袍,哪能不惹人懷疑。
任平生道:“今日初來,路過此地,在路上,救了這個小姑娘。”
“路過此地,救了這小女孩?”
衙門的人仍有些懷疑,又看了看小女孩:“是這樣嗎?”
“嗯嗯……”
小月不斷點頭,有些害怕他們。
“罷了,回了堂上再說。”
……
任平生帶著小月,到了附近的衙門,將事情告知了這裡的縣官。
知縣姓李,個子不高,年齡約五十出頭,此時聽聞,捋須沉思半晌,後抬起頭道:“事發之時,你可親自在場,親眼目睹一切經過?”
任平生道:“我若在場,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李知縣道:“那也就是說,你並沒有親自在場,親眼看見那楊浩殺人作惡了?”
任平生眉一皺:“此事還需要親眼目睹嗎?我與小月回到那間農院裡時,正好看見那四人從屋裡出來,若非他們作惡行兇,還能有誰?”
“誒,此言差矣。”
李知縣捋了捋須道:“辦案,那得講究證據確鑿,不是你猜怎樣就怎樣。你沒有親眼目睹他們作惡行兇,且無旁人佐證。這樣一來,既無人證,也無物證,你叫本官如何定他們的罪?”
任平生皺眉道:“這不容易,你將他們全部抓來,審問一番不就行了。”
“嗯……言之有理。”
李知縣一捋鬍鬚,手中案板一拍,大聲喝道:“來人,去把那嫌犯楊浩,以及另外三個少年,全部找來!”
大約半個時辰不到,四個十五六歲的少年,連同那楊浩在內,通通被衙門裡的捕快帶了回來。
可進公堂之時,四人卻仍然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甚至還對著女孩吹起了口哨。
“公堂之上,不得放肆!”
李知縣一拍案板,對那楊浩問道:“回答本官,今日午時到未時這期間,你到什麼地方去了,與何人在一起?”
“切……”
楊浩白了一眼,滿不在乎道:“我今下午掏鳥窩去了,咋滴?難不成在這裡掏個鳥窩也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