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燦光說的這些事,警方早就掌握了,但又不能告訴趙燦光,說我們不但有線人在場,還有便衣在場,這些你不用交代了,只能耐著性子繼續聽趙燦光在這裡大肆炫耀。
胖警問:“你們砸了漁幫的夜店,漁幫就沒讓你們賠償嗎?”
這問題是有陷阱的,前提是承認漁幫的夜店是你們砸的。
趙燦光正說得嗨著呢,順口就接過了話茬:“他們還想賠償?做夢去吧!我們老大說那是利息,收點他們點利息,他們才能記得還欠著債沒還呢,否則一直賴賬不還咋辦?你們幫還賬嗎?”
胖警也沒生氣,繼續問:“漁幫的夜店,被砸的那是一個慘啊,我一直納悶,你們是怎麼做到的呢?”
趙燦光順著說:“其實我也挺納悶的。直到那天我們老大說了,我才明白。”
胖警問:“你們老大怎麼說的?”
趙燦光:“我們老大當時就告訴老鷂子,是他請動了一位好朋友,派人來幫忙砸的店。你們想知道那位好朋友是誰嗎?他都派了些什麼人嗎?”
看著趙燦光戲謔的神情,胖警的臉色越來越黑。
審訊一時間僵在那裡。
趙燦光在等著胖警問話,他等得彷彿都有點著急了,就像有什麼堵在喉嚨裡,不吐不快。
胖警已經知道了趙燦光要說出來的操蛋話是什麼了,他不想再被當場戲弄一遍,那表情越來越像積年的便秘,憋的難受,又無處發洩。
“哈!哈!哈!”
趙燦光大笑三聲,終於把憋得難受的勁頭髮洩了出來。從這個細節,再次印證了講數當天,是有警方的人在場的。
趙燦光被帶走還不到24小時,張俊茹就帶領四個美女律師,趕到了鵬城警察局。
張俊茹亮出了證件:“趙燦光先生是港島公民,我們是他的律師,我要求見我的當事人趙燦光先生。”
警方當然不會讓他們見面:“張律師,根據大陸的法律,您的當事人趙燦光先生,所涉案情重大,正在接受我們的傳訊,現在還不到24小時,你們還不能見面。”
張俊茹:“我們是律師,比你懂法律,24小時馬上就要到了,請你們不要知法犯法,超期羈押我的當事人。而且,我有權利知道,你們因為什麼原因,傳訊我的當事人。”
警方的回答也很官方:“我只能告訴您,你的當事人涉及一樁重大案件,正在協助警方調查,由於案情需要保密的原因,我們無法向您透漏案情具體細節,您也不能在場旁聽。”
張俊茹:“好,我們就在這裡等著,24小時一到,我們就要帶趙先生走。”
警方手裡還掌握著幾段錄音,但現在也沒有播放的必要了。這些只能作為旁證,不是什麼關鍵證據,即便現在承認了,如果沒有直接證據,將來也可能翻供。
現在港島的律師都來了,趙燦光這個老油條,更不會交代什麼有用的東西了。
還沒到24小時,警方就把趙燦光放了出來,交給了張俊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