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燦光:“老大,漁幫這幫傢伙,記吃不記打啊。又弄出來一個新把頭,還放出話來,要找我們麻煩。”
李東文:“你們先看好店,加強防衛,注意安全,別落了單。你再帶人去一趟漁幫,拿著上次的字據,去討一下債,還是限期三天,多帶點人去,別吃了虧。後面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我來處理。”
趙燦光:“起了衝突怎麼辦?”
李東文:“起衝突,只許勝,不許敗,咱們公司不養廢物!”
趙燦光:“放心吧老大,只許勝,不許敗!”
監聽到這個電話,鵬城警局如臨大敵。這要是兩夥人馬發生大規模械鬥,他們都要吃不了兜著走。
“咱們是不是可以藉此機會,把他們都抓起來?”一個瘦警察自以為很聰明,建議著。
“抓個屁,抓一幫打架鬥毆的,有個毛用,我們要揪出幕後黑手。”一個胖警察呵斥到。
“如果發生群死群傷,也可以治他們的罪了……”
“你快閉嘴吧,再發生群死群傷,不等治他們的罪,上面就先治我們的罪了。兩百多人重傷的案子,才過去幾天?”
“那怎麼辦?”
“攔著啊,還能咋辦?”
“上次咱們也攔著了啊,可是……”
“你特麼會不會說話?不會說話可以當啞巴!上次的事情永遠不許再提!”
鵬城一家桃花仙專賣店門前。
趙燦光正組織隊伍,拉著橫幅,喊著口號,準備出發。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限期三天!後果自負!”
這幫人剛走到街上,就被警察攔了下來。
一個警察拿著大喇叭對他們喊話:“不許鬧事!就地解散!”
趙燦光也拿著個大喇叭:“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限期三天!後果自負!”
警察截停了趙燦光的隊伍,就過來兩個人和趙燦光交涉:“你們這是非法集會,再不解散,把你們統統抓起來。”
趙燦光也不示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們是去討債的!”
警察:“討債也要守法,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不能胡來!”
趙燦光:“好!咱們聽警察的,不去漁幫了,走,咱們去法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警察見這幫人又要去法院,那還了得!
警察:“你們不能去法院!”
趙燦光:“你怎麼說話當放屁呢?剛才不是你讓我們去法院的嗎?”
警察:“你嘴巴放乾淨點!你再罵人,我起訴你!”
趙燦光:“好啊!正好我們也要去法院,順路一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