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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看守所夜審 (1 / 4)

李東文招手,叫過來在吧檯磨蹭的胡剛學。

“你們聊吧,我先走了。”李東文又對胡剛學促狹地說了一句:“她可以做店長。”

胡剛學有些莫名其妙,老闆這是什麼意思?

她可以做店長?什麼店長?

桃花仙專賣店的店長嗎?

已經發生了那種事,那我今後如何處理同事關係?

想到這裡,胡剛學一臉便秘的表情,這就是傳說中的“炒股炒成股東,泡妞泡成老公?”

李東文審過了王冰玉,發現這就是一個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被牽連其中,努力掙扎自保的一個小女人。

透過這次問話,李東文至少發現兩個疑點:一個是賣房收全款,不辦理銀行貸款;另一個是隻賣外地客,不賣本地人。

李東文琢磨了一下,只收全款,不辦貸款,大概是辦不下來貸款,為什麼辦不下來呢,大概是因為沒有房產證,這樣看來,一開始就是為騙局準備的。

為啥不騙本地人呢?李東文還沒有想明白。難道外地人好騙?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再審幾個人,也許就知道了。李東文在街上晃悠著,摸清楚了看守所的位置,他就又晃悠回酒店。

當天夜裡,李東文潛入了看守所,開始尋找目標物件。

嗯?已經過了夜裡12點,還有審訊室亮著燈。這是來早了?

李東文隱身潛入亮著燈的審訊室,發現兩個穿制服的男子,在審訊一個穿著囚服,外面套著黃背心的男子。

男子的手腳都被拷在特質的桌凳上,一個制服男子帶著手套,揪住黃背心男子的頭髮,另一個制服男子,一手提著一盞帶聚光罩的閃亮的白熾燈,對著黃背心的眼睛照耀,另一隻手用力扒開黃背心的眼睛。

“你們老闆是究竟是誰,跑哪去了?你說不說?”一個制服男惡狠狠地問。

李東文隱身觀瞧。這幫人可真夠敬業的,大半夜的也不休息,連夜突審犯人。

只是這審訊手法,也太糙了點。

李東文看了看審訊記錄,嗯?審訊的人換了好幾撥,這是連續作戰啊。

被審訊的人,正是百建房地產公司那個倒黴的司機兼法人,名字叫譚有路。再看審訊記錄,這傢伙在公司上班也有兩年了,楞是不知道自己是法人,一直在給老闆開車。

他口中的老闆,叫顧長生,是百建房地產公司的總經理。

從他交代的口供來看,他開了兩年車,還沒送過老闆回家,不知道老闆住哪裡。

顯然,這個顧長生已經跑路了,否則警察也不會這麼費勁地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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