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等到三天,高全博就跑路了。
他一醒來,就感覺手腕有點疼,睜眼一看,傷口已經結疤了。再一看牆上,立刻驚得坐了起來。回頭發現前臺小妹還睡得很死,心裡立刻慌了神。
殺人滅口?他還真不敢。已經暴露了,就沒必要再殺人了。
他把小妹拖到另一個房間,把衣服都丟出來,臥室反鎖了,然後叫醒小妹,先把她打發走。前臺小妹還迷糊著,他從錢包抽出一疊紅票子丟給她,讓她趕緊走,說這裡要來人了。
打發走小妹,他立刻開始腦補,自己這是大概遇到“黑吃黑”了,如此恐嚇手法,不像是官府的作風,完全是黑道手法。
投案自首?對誰有好處呢?一定是跑路那兩個蠢貨乾的。這裡已經不安全了,趕緊出去躲躲風頭。
他仔細梳理了一下,這個局,官面上的證據,已經掐斷了,資金來往還算乾淨,不怕查。警方即便查到頭上,最多是個偷稅漏稅,補上就成了。這年頭,哪個建築公司不偷稅漏稅?
既然這樣,只要避開暗中那隻黑手就可以了。
他找來拖布,先把牆上的字抹乾淨。最後乾脆把牆壁都用刀子颳了一遍。這特麼也太狠了,用我的血來寫字。
他處理好房間,又跑去後花園看了一遍,還好,埋的錢好像沒有被發現。
他鎖上門,提了一個小箱子就直奔火車站。
機場可能不安全,這年頭的火車票還沒有實名制。先南下到鵬城,再出關到港島,然後,出國就方便了許多,高全博默默算計著。
這個傢伙不聽話啊,他竟然選擇跑路,而不是自首。李東文正盤算著怎麼處置這個騙子。
土肥圓跑路的當天晚上,吳州經偵支隊就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百建大廈的建築商,吳州全博建築公司的老闆高全博,就是這場騙局的主謀。
由於舉報信是匿名的,又沒有提供有效證據,因此根本沒有受到重視,最多隻能算是懷疑。百建公司的兩名主犯,已經潛逃,證據確鑿,現在說主犯另有其人,那豈不是說前面的偵查都是錯的,這是打誰的臉呢?
三天之後,警方一點動靜都沒有,甚至都沒有去濱江別墅搜查,這讓李東文很是生氣。
本大仙的最後通牒,高全博不理不睬;明晃晃的舉報信,警方不理不睬。
真當我治不了你們?
這幾天,胡剛學和張俊茹打探了幾次案情進展,官方的說辭是:請耐心等待,案件正在偵破,一定會將罪犯繩之以法,追回損失,目前案件進展不便透露,請大家放心。
一房兩賣,屬於經濟糾紛,案件可大可小。抓不住騙子,就結不了案。幾十年沒結案的案件都有,多一樁少一樁能有多大點事呢?
李東文一生氣,就捉摸著怎麼把事情搞大。
如果自己不暗中出手懲罰騙子,可能過一段時間,騙子就會大搖大擺地回來,享受勝利果實。起碼他還有4層商場,那可都是旺鋪。
那麼,就從商場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