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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整頓鹽場 (2 / 2)

“還剩七百引鹽,四百五十石糧食,總共六萬九千兩銀子,單弘謨只給得起現銀一萬三千兩,另加軍馬兩百匹抵七千兩,說把貨拉去賣了,最遲七月給齊。”

劉儉暗吃一驚,這年頭戰馬三十到五十兩一匹不等,三十五兩一匹的只是中等馬,但一次能弄到這麼多,那也是大手筆了。

“這些軍馬從哪裡弄來的?可有打烙印標記?”

“應該是有烙印的,不過被烙鐵燙了,辨認不出來,似乎是從陝西那邊來的軍馬。”

劉儉思量片刻,咬咬牙道:“好!那就把貨都給他,欠的銀子讓單弘謨給我販馬,能弄到多少要多少。”

“好咧!那卑職休息一會兒,連夜回羽山了。”

劉儉吁了口氣,羽山那批貨好歹是解決了,但接下來兩個鹽場究竟該如何整頓,卻是個問題。大體上的思路仍是購進煤炭,將刮取海水蒸發的鹹土沐滷煎煮,反覆多煮幾次,再黑的鹽也能煮白了。

至於煮鹽的灶戶,現有的煮鹽制度是按戶籍來管理,十戶一甲,有甲首;一百一十戶一里,有里長。灶戶都是拖家帶口齊上工,每一甲有灶數、鍋數不等,有人煮得多,有人煮得少,沒一定。

反正只按煮的鹽上交鹽倉,而倉大使收鹽配給糧米工食柴火銀,灶戶則是純粹以煮鹽為生,基本不種田,家有田地的也是僱人耕種,所以問題既有灶戶的編管制度原因,也有煮鹽成本與工藝因素。

翌日,宋友明騎著馬趕來了夾倉墩,羽山帶回的逃戶主要安置在濤洛墩附近編為屯丁,一共編了六十多戶人家,有屯丁監督,自不用擔心再逃。

劉儉尋思著喬德本派駐倉大使可能還要一兩天,便帶上宋友明、李文鴦率兩個百隊南下濤洛鹽場,雖沒了鹽倉大使,但灶戶們還是在各自的甲首、里長帶領下正常上工。

濤洛鹽場就分佈在黑漆子口以南的竹子河兩岸海灘上,竹子河北岸的叫廒頭鹽場,鹽場北面分佈著廒頭村、灶子村等三個裡聚;南岸的才叫濤洛鹽場,主要是濤洛鎮周圍四個裡的灶戶,鹽倉就在鹽場內。

劉儉到鹽場外,分兵把守各處路口,帶宋友明、李文鴦到鹽倉大院正堂上,派士兵將隸屬鹽場七個裡的里長都找了來,仔細詢問七個裡的人口構成,以及每月煮鹽大致數量。

按幾名里長所言,七個裡的灶戶共五千五百人左右,壯丁大概一千五百到兩千人,若去掉老弱,有可能煮鹽的人數不夠,需另募民戶。

劉儉既打算整頓鹽場,已做好了招募民戶的打算,不過當然要儘可能讓灶戶繼續維持生計,不然這些人十有八九都不會種田,會成為作亂因素。

不過整頓鹽場也不是一時的事,劉儉帶著一眾軍官們到鹽場滷池、灶院等地巡視了一圈,心中已經隱隱有了方案,回去後便與宋友明幾人商議,隨後開始草擬條例。

此後鹽場上工者,一律按年齡摒除老弱,男以十八到五十歲,婦人以二十到四十五歲,稱為正式工;其餘年齡段者只能打雜,稱為雜工。

正式工每人每月無條件配給糧米四十斤,大明一斤十六兩,實際一個月三十八斤米就夠了,而雜工折半只配給二十斤。除此之外,也要用鹽說話,每五天交鹽一次,按每斤鹽五厘銀子收取,而煮鹽所需只能用煤球,需要自行購買。

這樣給了灶戶基本生活保障,又能額外掙工錢,但要本錢買煤球,也就是蜂窩煤,這玩意兒劉儉準備弄出來,從而禁止灶戶偷工減料用木柴,保證煮鹽質量。

這樣整體算下來,一名壯丁就算拼了命的挖池蓄海水,再刮鹹土淋滷煎煮,一個月頂天了也就能掙到三四兩銀子,碰上下雨大概就二兩多到三兩,要知道縣令一個月才三兩多銀子的俸祿呢,若一月能有五兩銀子,那就是小康生活了。

當然,還有個關鍵的東西,得用煤球爐灶蒸餾鍋,可以更好地保溫排氣,節省煤球用量,效率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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