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跟我們來。”
賀千帆搖搖頭,不肯起來。
“我們有辦法,讓連曉收到你的禮物。”
“真的嗎?”賀千帆抬起頭,馬上就站起來。
賀千帆被父母帶到臺前,工作人員在臺上收拾裝備。
“你好。”
“有什麼事嗎?”
“能麻煩你把這個交給連曉嗎?”
“行。”他接過畫,走到後臺。
“連曉會出來嗎?”賀千帆拉著媽媽的衣角。
“我們再等一等吧。”她摸了摸賀千帆的頭。
幾分鐘後,工作人員走出來:“連曉的家人來接他回去了,那幅畫已經交到他手上了。”
沒能跟夜連曉互動,本來擔心賀千帆會不會不開心,但他卻笑起來:“太好了!連曉收到我的禮物了!”
父母見狀,也放下心來:“走吧,我們回酒店。”
“我餓了,想吃好吃的……”賀千帆摸著肚子。
賀千帆一路吃著美食,帶著父母買的芒果冰淇淋,開心回到酒店。
“爸爸媽媽,我什麼時候能再看連曉表演呀。”
“有機會一定帶千帆來。”
賀千帆吃得滿嘴都是冰淇淋:“謝謝爸爸媽媽!”
到長大一點,賀千帆就知道,來a城一趟也得花不少錢,不想父母這麼辛苦,就沒提出要去看夜連曉表演。
賀千帆在想,等自己長大,有獨立能力後,就用自己存的錢來a城看夜連曉。
有一次,小學的作文題目是《我的志願》。
賀千帆毫不猶豫地寫下第一句——
[我的志願是成為閃閃發光的偶像,跟夜連曉一樣。]
初中,賀千帆在家裡找到這篇作文。
“哇,我以前也太傻了……”賀千帆嘆了一口氣,“我怎麼可能成為偶像啊,果然還是小時候才會做明星夢。”
“不過,除了偶像,好像都沒有其他特別想要實現的夢想……”
賀千帆拿出夜連曉的海報,看得入迷:“連曉真的好好看,這麼多年都還是這麼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