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寧充耳不聞,頭也不回。
她跑到舒夢蘭的臥室,專挑值錢的東西拿。
她不但找到了她送給舒夢蘭的首飾,還找到了舒夢蘭自己私藏的首飾。
她將所有值錢的東西搜刮一空都裝進揹包裡,實在沒東西可拿了,才離開舒夢蘭的臥室。
看到宋可寧揹著一個鼓鼓的揹包,從樓上下來,舒夢蘭想阻止,肩膀卻疼的她動彈不得。
她氣急敗壞的大吼:“你敢偷我的東西,我會報警抓你,你想後半輩子都去監獄裡吃牢飯嗎?”
“你敢嗎?”宋可寧收拾著自己的東西,冷笑,“你敢把事情鬧大,最丟人的是郭家,不用別人做什麼,你前夫和你前公公第一個弄死你!”
她將所有的東西收拾好,居高臨下看著舒夢蘭說:“我今天就離開夜都,以後永遠都不回來了,這輩子你都找不到我!去你的贍養費,你就算窮死,窮的在街上乞討,我都不會給你一分錢!”
說出這番話的時候,她特別解氣。
她早該這樣的。
要是早這樣,她也不會被她媽趕出家門。
但她知道,在宋家的時候,她是做不到這樣的。
因為現在她已經一無所有,失無可失,她才無所畏懼。
在宋家的時候,她想要的太多,顧慮也多,所以她被舒夢蘭拿捏住了,做出了這輩子最後悔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