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就因為搶劫好幾萬財物被判刑!
可他根本不能滿足!
他要做加代那樣的人物!
做張自強那樣的豪強!
做四爺那樣的大佬!
做全國聞名的大哥!
再不濟,也要像小混蛋一樣!
一個人面對兩百人圍毆,死而不屈!
是的,他是個瘋子,從小就是個瘋子!
在監獄裡改造的那些年,他無時無刻不在謀劃著這件大事!
那就是,搶劫國庫!
一旦成功,他將“名垂青史”!
什麼世紀賊王?
跟他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要幹這事兒,他不愁人手!
他的小弟裡有很多貪婪的亡命之徒,只要有錢,什麼都敢做!
可是他需要槍!
沒有荷槍實彈,任憑他們再兇狠,也無法突破金庫的防衛!
那些獵槍、土槍很容易搞到,但都沒啥用。
他要的是制式槍,還要手雷、炸藥。
要搞到這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好在他手下能人多,路子野。
很快有人從雲南聯絡到了人,能從緬甸的軍閥那裡搞到軍火,但價格不菲!
王立虎二話沒說,立即預定了上百把槍,還有其他軍火,光訂金就交了50多萬!
剩下的還要大幾百萬!
一時間,籌錢就成了首要任務!
這些錢哪裡找?
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