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判你等勞役三年。”
“三年?”
徐毅有些吃驚,打人只要不是很重一般都是杖刑,除非給人打成重傷或者死亡。
“來人,讓他們簽字畫押。”
鄭縣令想要快刀斬亂麻,以免遲則生變,不管他們是誰的護衛,當街行兇這是事實。
就算以後想要把他們撈出去,也跟他沒有關係。
到時候就跟王家說,對方個來頭很大,他也沒有辦法就行了。
“慢著,明府,我覺得判處的有些重了,我們不服。”
徐毅立刻開口。
“不服,你們把我女兒打成這樣,讓你們去勞役都是便宜了你們,你們居然還不服?”
王正義怒道。
“你不服?你們毆打他人證據確鑿,你有什麼不服的?
而且本官判的一點都不重。
本官都是按律法辦事。”
鄭縣令看了徐毅一眼,護衛嘛有幾個是讀過書的,就算認識一些字,也沒有讀過律法。
“啟稟明府,就算是我們有罪,答案也要給我們一個贖罪的機會。”
徐毅朗聲道。
“贖罪的機會?呵呵,說來聽聽,你們想要怎麼贖罪?”
鄭縣令笑了。
“我們願意贖刑。”
“贖刑?本官不同意你們贖刑,因為本官認為你們不會悔改。”
鄭縣令搖了搖頭,玩味的說道。
“那明府你看看這個。”
徐毅說著掏出一物,扔給鄭縣令。